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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凡此种种自然比过往的“放任自流”局面要合理得多。只是,若本着最大程度避免政府行为损害生态环境的考量,所谓审计和问责,本应更为较真、更加苛刻才是。
西安市领导干部如果执政期间所辖地区发生严重生态污染问题,即使离任了也将承担责任。西安市政府日前召开的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透露,西安今后将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根据改革方案,西安市将研究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3月24日新华网)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并非新的制度创设,三中全会《决定》中就有相关表述。西安的最新尝试,不过是将自上而下的宏观部署,加以落实和具象而已。然而遗憾之处在于,透过西安市府只言片语的陈述,公众仍旧未能窥见更多的操作细节。当然,我们对于此类正在发育、尚未成型的制度,应抱有足够耐心。一旦其真正健全,势必能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产生助益。
因行政长官决策失误,而导致自然资源被挥霍、被破坏之事,时有发生。恰是基于此,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无疑很有必要。此一机制框架的作用,乃是多方面的:一来,事前预警,抑制官员盲目透支环境、超前开发资源的冲动;再者,事后追责,一改过往“有人破坏无人补偿”的游戏规则……理论上,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究制,势必倒逼官员任上更为节制、审慎。
本质上,任何地域性的自然资源都是公共财产,然而在现实中,其往往沦为个别官员的“个人资本”——被用以做赌博式的投资开发,被用来为执政者刷数据和成绩。很多时候,那些标榜大手笔、有魄力的资源利用行为,常常功利而短视。虽能带来迅速回报,却极大透支了未来的发展潜力。其实,当有限的自然资源,没有沿着传承有序、逻辑清晰的思路来开发,而是任由官员的个体意志和一时之需主宰,酿成种种悲剧实在不足为奇。
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虽未有明确的操作方案公布,但其或将面临的阻力,早可预见。公众普遍存疑的一点是,由谁发起审计?会否又陷入下级监督上级的窘境?毕竟,离任官员不少是获得升迁,由此更凸显了所谓“审计”的弱势。除此以外,我们同样疑惑,将以怎样的标准,来评价官员的资源利用行为?其间必然涉及一系列的后果评估等专业操作。
当然,现实语境内的“环境追责”,或许还仅限制于,“发生严重生态污染”的前提下。问责启动门槛如此之高、审计执行标准这般宽容,其实际约束力几何,着实可疑。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凡此种种自然比过往的“放任自流”局面要合理得多。只是,若本着最大程度避免政府行为损害生态环境的考量,所谓审计和问责,本应更为较真、更加苛刻才是。
关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我们是该奉行更精细的尺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