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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国土官员廖永华,死在宴请财政官员的丰盛酒宴以及接着安排的KTV欢唱之后。有人说,廖永华为审批而死,死得其所,所以谈论起来,有点壮烈牺牲的味道。
根据郴州市纪委9月18日的通报,今年5月4日晚,郴州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矿产开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廖永华,为使苏仙区财政局尽快通过第三轮矿规编制项目工作相关审批手续,邀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区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主任陈安、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梁建华到市城区某酒店就餐,多名官员陪同。晚餐后,用餐人员到娱乐场所包厢唱歌,娱乐至23点30分左右结束,消费金额总计5469元。次日早晨6点10分,廖永华在家昏迷不醒被发现,随后送往医院,医生诊断为“院前死亡”。
通报称,廖永华这次宴请及娱乐活动,相关责任人员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因此除一干官员被诫勉谈话外,有3名官员被免职,3人被撤职,1人党内警告处分。
廖永华的处理是“留党察看”处分。人都不在了,不知道相关部门还能“察看”点什么。这也罢了,关键是这次的处理,停留在违反八项规定的吃吃喝喝上,给人感觉太就事论事,没抓到点子上。
作为“公对公”的这场宴请与寻欢作乐,起因是为了国土资源局的报批项目,需要财政局的官员“尽快通过审批”。这里面给人遐想无限的是,这项目本身该不该通过审批、“尽快审批”究竟是不是财政部门的基本职能要求、为什么“公对公”的工作流程需要以吃喝娱乐的方式来沟通……诸如此类的核心疑点,相关部门并未在通报中说明,反而成为加上了纪检部门在内的三个部门的集体槽点,让人感觉廖永华的死,更加不值得。
本来通过廖永华的死,可以成为理一理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正常关系、查一查求与被求之间究竟会不会有腐败与猫腻的典型案件来解剖,谁知今天归结到了吃喝玩乐的八项规定上,这板子再怎么打得啪啪响,都让人感觉没打到真正的痛点与实处。
作为这个案例中悲催的逝者,廖永华看上去是吃相难看的贪嘴者,其实是权力强弱之间的牺牲品。作为苏仙区国土局下设矿产开发综合服务中心的主任、自筹自支单位的一把手,能够顶着八项规定的纪律、玩着性命往死里喝,这种壮士一去不复返的喝风何来?当然是来自小范围的利益驱动,更是来自财政审批大权的有求难应。
众所周知,财政专项资金是一块人人想要的唐僧肉,给谁或者不给谁,财政局有着举足轻重的发言权,还握着收、支、监、管等四项大权,是谁都求着邀着的“财神爷”。调查显示,廖永华这场宴请与娱乐排场,是冲着能够获得“财政支持”而来的。从这个“公对公”的排场当中,人们足以体会到当地财政局作为资金审批权力部门,在别人有求时的权力之大,也让人感受到了酒欢之下“有求能应”的可能性。也因此,人们有理由相信,“公对公”的事能够办到这种程度,表明这权力,还远远没被关进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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