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西安莲湖区四府街商铺招牌多次被更换颜色,引起部分商户不满。商户称,这条街一个月更换3种颜色的招牌,生意已受影响,甚至有一次换成了黑底白字,让人瘆得慌。
“一个月内三换店招”,显然不正常。对此,当地工作人员表示,更换招牌颜色是城市外立面改造需要,“更换的结果肯定是要让业主满意”。尽管有这样的说辞,但当地商户并不满意,反而怨声载道。其他地方的一些网友也晒出了类似的“统一店招”,整条街上商户的招牌字体、颜色、大小一模一样,缺乏个性和美感,备受嘲讽。
客观而言,加强城市管理和保证城市文化多元发展并不必然对立。城市的美当然需要街道及外立面(包含临街门面商店招牌)整洁。不过,在相对统一基础上的各具特色、五颜六色等,会让城市更具魅力。一些地方更换商业街店面招牌的“一刀切”行动,统一尺寸、底色、字体等,呆板有余、不便记忆,显然与此不符。从某种程度上讲,这种“一刀切”背后折射的是个别地方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越俎代庖,侵犯了群众的选择权。
今年4月份,中办印发了《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明确提出“决不做自以为领导满意却让群众失望的蠢事”。让人遗憾的是,“一个月内三换店招”的奇葩做法,不仅让群众失望,领导恐怕也未必满意。希望相关地方管理部门能够认识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错误,诚恳向相关商家和市民道歉,并切实改正错误,切实防止形式主义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