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中工说案(第二十期):一个人在两个单位任职是否合法?

来源:中工网
2020-11-16 10:05:05
李某为B公司员工,他又以注册建造师身份到A公司从事工地现场负责人工作。A公司向他支付了劳动报酬,后李某要求与A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A公司要求李某先与B公司解约后才能与其签约。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李某要求A公司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但是最终李某诉求未获法院支持。一个人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任职是否合法?到底什么样的岗位可以一人多用?遇到工伤等问题又该由谁来担责?
责任编辑:王宋伟

媒体矩阵


  • 中工网客户端

  • 中工网微信
    公众号

  • 中工网微博
    公众号

  • 中工网抖音号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