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邓某回家吃饭后,驾驶电动车从家中出发到超市上班,途中,与李某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邓某受伤。交通大队认定邓某对该次交通事故无责任。超市方不服,将人社局告上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其认定工伤的决定。那么,吃午饭返岗途中遇车祸到底算不算工伤?我们来听律师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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