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中工说案(第三十六期):企业用工却规避责任 要承担的后果来了!

来源:中工网
2021-03-15 07:35
        打工者罗某通过微信群“兼职代理”招工,进入一家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从事这家公司承包的邮政快递处理业务,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后罗某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其家人就罗某与这家人力资源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对簿公堂。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了这起劳动争议案,认定双方劳动关系成立。那么,企业既要赚钱,又想规避用工责任,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责任编辑:李林杉

媒体矩阵


  • 中工网客户端
           

  • 中工网微信号
           

  • 中工网微博号
           

  • 中工网抖音号

中工网客户端

亿万职工的网上家园

马上体验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4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全国总工会
微信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