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智能手机和移动支付方式的广泛应用,未成年人直播打赏、虚拟充值消费等导致的纠纷屡见不鲜。尤其是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亲属账号作出的打赏、购买等行为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引起社会热议。3月2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民一庭庭长、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郑学林表示,未成年人在网络进行游戏或者进行打赏时,在未得到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其行为应当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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