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在全省率先探索企业“休眠机制”
记者从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针对不少企业短期内面临经营困难需要暂停经营的问题,该局近日印发《关于在全市探索开展企业休眠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率先推行企业“休眠”制度。企业决定暂停经营且在此期间不发生任何交易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休眠,休眠企业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单次“休眠”时间不得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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