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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8日至29日,全总文工团在本团排练厅对50周岁以下,即196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三级(含)以下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业务考核。
此次业务考核,党委书记张景义,党委副书记、副团长、纪委书记辛友谊全程参与。具体考核工作由副团长赵小也主持开展。评委由本团高级职称演职人员组成。监审委员会由不参与评审的团党委委员组成。
考核分为舞蹈类、声乐类、器乐类、表演类(含话剧、主持人),及其他(含舞美、创编、辅导、影视、业务等)五个类别。舞蹈类考核通过集体基本功训练及单、双、三舞蹈作品表演来考评队员的节奏感与配合能力;声乐类考核每人演唱一首曲目,另加试唱练耳;器乐类考核包含曲目演奏和现场试奏,考核演员对乐器的理解与掌握程度;表演类考核主要是朗诵、独白,以及加试的小品或主持片段,考察演员对艺术创作的理解和对舞台情绪的把握;其他艺术类别通过撰写年度业务工作汇报和对自己所从事专业的建议和思考,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水平。
全团各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对此次考核都非常重视。各分团、处室、中心积极配合,合理安排工作;参加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准备认真参与,向评委交付了各自的拿手作品,将最高的业务水准呈现在评委面前。考核结束后,各位评委纷纷发表意见,对每位演职人员的优点与不足之处都给予了中肯的评价。大家一致认为,近年来,全总文工团整体艺术水平提高很快,大部分演职人员的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艺术功底逐渐扎实。各位监审委员充分发挥在此次业务考核工作中的作用,确保了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
最终考核结果如下:
1.舞蹈类:参加考核人员16人。优秀等次2人:田斌、李明阳;最佳进步奖1人:张薇;最佳潜质奖2人:杜恒、葛星。
舞蹈队冯超、于维凯、田一雷、宋苗、肖霄、周天琪、吴润姰、李佳璐、德津彤、史祁萨娜、汤娜等11名队员,因年龄等原因自动放弃业务考核,2015年6月30日合同到期后不再继续聘用。
2.声乐类:参加考核人员16人。优秀等次2人:郝亮亮、刘健。
3.器乐类:参加考核人员5人。优秀等次1人:茹蓓。
3.表演类:参加考核人员9人。优秀等次1人:李木子。
5.其他类别:参加考核人员41人。根据论文质量,结合平时工作数量、质量及综合表现,确定优秀等次4人:陈家全、金琳琳、刘利群、马海燕;特别贡献奖1人:龙飞;不合格等次1人:万灵。
万灵未按聘用合同规定每年完成联系演出创造20万元以上利润的任务,2015年6月30日合同到期后不再继续聘用。
其他参加考核人员均为合格等次。
业务考核制度是全总文工团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通过业务考核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全总文工团逐步形成一支业务精干、高素质、高境界、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的人才队伍,并形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有效激发了演职人员不断努力学习业务、提高艺术素质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了文工团的整体艺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