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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生态环境和生产力”的关系
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
——201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
解读:长期以来,我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经济快速发展起来,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地方、一些领域没有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以无节制消耗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导致能源资源、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这种状况不改变,能源资源将难以支撑、生态环境将不堪重负,反过来必然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影响,我国发展的空间和后劲将越来越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在生态环境方面欠账太多了,如果不从现在起就把这项工作紧紧抓起来,将来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实践证明,脱离环境保护搞经济发展是“竭泽而渔”,离开经济发展抓环境保护是“缘木求鱼”。经济发展决定人们的生活水平,生态环境决定人们的生存条件。生态问题不能用停止发展的办法解决,保护优先不是反对发展,其核心是要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在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用良好的生态环境保证可持续发展。事实证明,我们可以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与推动产业发展、群众脱贫致富紧密结合起来。
我们只有更加重视生态环境这一生产力的要素,更加尊重自然生态的发展规律,保护和利用好生态环境,才能更好地发展生产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要克服把保护生态与发展生产力对立起来的传统思维,下大决心、花大气力改变不合理的产业结构、资源利用方式、能源结构、空间布局、生活方式,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决不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探索走出一条环境保护新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