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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双方指出,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仍是本地区安全与稳定的严重威胁。双方将在2001年6月15日签订的《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和2003年9月2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两国执法、安全和防务部门交流与合作,共同打击“三股势力”、贩运毒品和其他跨国有组织犯罪活动。
双方将就维护网络安全保持密切沟通和合作,防止网络犯罪危害两国安全。
双方将共同保障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D线塔吉克斯坦境内段施工和运营安全,加强大型双边合作项目和在两国境内举行的大型国际活动安保合作,深化在人员培训、技术装备、情报交流和案件协查方面的经验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两国发展和安全面临的新威胁、新挑战。
五
双方指出,中国和塔吉克斯坦都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开展人文合作潜力巨大。双方愿进一步加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旅游等领域合作,扩大教育科研机构、新闻媒体、民间友好组织、文艺团体和青年组织友好交往与合作,不断增进两国人民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中方愿继续为塔吉克斯坦优秀留学生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帮助塔方培养各领域专业人才,共同探讨联合办学,并根据实际需要在塔吉克斯坦增设孔子学院,稳步扩大汉语教学规模。
六
双方重申,保持中亚地区和平与稳定,符合本地区所有国家的共同利益。双方坚决反对外部势力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干涉中亚国家内政,破坏中亚稳定。双方将继续保持密切联系,共同维护本地区和平与稳定,促进地区国家间合作与共赢。
双方高度关注阿富汗局势发展,强调中亚地区安全与稳定同阿富汗局势密切相关。双方支持阿富汗顺利完成总统选举。双方重申,加快由阿富汗人民主导、吸收联合国和有关各方参与的阿富汗和平重建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应充分发挥上海合作组织以及其他现有涉阿合作机制的作用,推动地区国家形成合力,支持阿富汗实现和平稳定、独立自主。塔方支持中方于2014年下半年举办伊斯坦布尔进程第四次外长会。
中方高度肯定塔吉克斯坦在解决阿富汗问题和维护地区安全稳定方面的贡献。双方将继续合作,同地区国家合力解决阿富汗重建问题。双方将采取相关举措,加强边境安全,共同防范非法贩运武器。
七
双方将继续加强在联合国及其他国际和地区多边组织框架内的相互支持与协作。
双方重申,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和推动国际合作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支持联合国及其安理会通过合理、必要的改革提高威信和效率,增强抵御风险和应对挑战的能力,更好地履行《联合国宪章》赋予的维护和平和安全的职责。安理会改革应优先增加发展中国家代表性,让更多中小国家有机会参与安理会决策。双方认为,应在广泛民主协商的基础上,通过“一揽子”解决方案,就联合国安理会改革达成最广泛的一致。
双方一致认为,上海合作组织在维护地区安全稳定、加强成员国互利合作、促进成员国共同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双方支持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在打击“三股势力”方面所做的努力,愿全面深化本组织框架内政治、经贸、人文和安全合作,共同致力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自由化,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成立上海合作组织专门账户和开发银行,并探讨就保障粮食安全成立合作机制。
中方认为,塔方高水平地履行了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职责,成功举办了上海合作组织峰会,为推动本组织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双方一致认为,此次访问期间达成的共识和签署的文件为进一步发展和深化中塔战略伙伴关系注入新的强大动力,有利于巩固两国传统友好,促进共同发展和繁荣,造福两国人民。
为全面巩固和发展两国长期互利合作,根据两国元首会谈中达成的共识,双方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2015年至2020年合作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感谢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埃莫马利·拉赫蒙和塔吉克斯坦人民对他本人及中国代表团的热情友好接待,并邀请拉赫蒙总统在方便的时候对中国进行访问。访问时间将通过外交渠道商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习近平 埃·拉赫蒙
二0一四年九月十三日于杜尚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