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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河内11月6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6日在河内发表《中越联合声明》,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一、应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阮富仲、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张晋创邀请,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15年11月5日至6日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
访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分别同阮富仲总书记、张晋创国家主席举行了会谈,并会见了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国会主席阮生雄。两党两国领导人在友好坦诚的气氛中,就进一步深化两党两国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了重要共识。
双方一致认为,访问取得了圆满成功,为巩固中越传统友谊、深化全面战略合作、促进本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双方对两国在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取得的历史性伟大成就感到高兴,同意加强相互交流和借鉴,推动中国改革开放和越南革新事业向前发展,为各自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注入新活力。
中方衷心祝愿越南共产党2016年初成功召开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相信在越南共产党领导下,越南人民将胜利实现既定目标,把越南建设成为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越方衷心祝愿并相信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一定能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胜利实现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
三、双方回顾了中越建交65年来两党两国关系发展历程,一致认为由毛泽东主席和胡志明主席等老一辈领导人亲手缔造和精心培育的中越友谊是两国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双方应共同继承、维护和发扬,落实好“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方针和“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精神,牢牢把握中越友好的正确方向,加强战略沟通,增进政治互信,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基础上推进各领域合作,管控好和妥善处理分歧,推动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健康稳定发展。
四、双方认为,两党两国高层保持经常接触,对增进政治互信、推动双边关系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意通过双边互访、互派特使、热线电话、年度会晤、多边场合会晤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保持高层交往,及时就两党两国关系中的重大问题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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