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台州市委党校坚持从严治校、锤炼良好学风,多举措促进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台州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出台《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学员百分制考核办法》,对持续培训一个月以上的主体班次学员实行全过程量化考核,有效推动了教学管理体系建设。
一是做实考核项目,突出考核涵盖面。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特点,考核办法采用“3+1”模式,建立包含学习态度、教学活动出勤率、学习成绩3个主体板块及一个综合表现加分板块的多维度教学管理与评价体系。同时,考核办法突出狠抓学习纪律和学员廉洁自律,考核项目涵盖了干部从“踏进校门”到“结业离校”各环节和所有教学计划内容,实现了对培训学员的全过程、全方位管理。
二是细化考核标准,突出考核精准度。以量化考核为主,将考核内容按一定比例全部细化量化为具体分值。同时,规定学习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和省市关于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发生学员违反《学习培训纪律“十不准”》等校纪校规的,每次扣除重要分值,性质严重的抄报学员所在单位、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党性锻炼”记0分。根据各项指标内容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最终综合得分结果用于评定学习效果,提高了考核的精准度和真实性。
三是规范考核方式,突出考核实效性。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共同组织实施,市委党校负责具体考核和日常管理,班主任为考核主要负责人,任课教师对作业成绩等教学活动进行考核,班级各组联络员协助班主任对学员外出现场教学、党性锻炼、调研等活动进行考核,市委组织部干教处和干部综合处跟班干部进行督促指导和抽查。此外,规定学员随时可申请查阅本人考核信息,考核汇总情况及时向班委会通报,并视情在班级公示,确保了考核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突出考核导向性。考核办法设置“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考核等次,考核情况记入干部学习考核表,并按规定作为组织部门干部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作者单位:浙江省台州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