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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单尴尬产生第一张塑料信用卡
大莱信用证公司是世界第一家信用卡公司。关于大莱信用卡的诞生有一段传说。据说1949年,百货业名人艾尔弗雷德·布卢明代尔和金融家弗兰克·麦克纳马拉在梅杰小屋烤肉店吃午餐。快吃完饭时,他俩发现身上带的现金不够。正当麦克纳马拉尴尬时,饭店老板走过来,亲切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亲爱的麦先生,没有关系,我知道您是一位遵守信用的人,我相信您,下次来时一起付好了!”一句诚挚的话语,不仅温暖了麦克纳马拉的心,解除了他的尴尬处境,同时也触发了他的灵感:要建立一个餐馆赊账网络,这样,像他们这些大把花钱的阔佬就不用随身携带现金结账了。
1950年,麦克纳马拉与他的好友施奈德合作投资一万美元,在纽约创立“大莱俱乐部”,这就是大莱信用卡公司的前身。该俱乐部为会员们提供一种能够证明身份和支付能力的卡片——大莱卡,会员凭此卡片记账消费,大莱卡成为是第一张用塑料制成的信用卡。
旅行支票的“反击”
当小零售商正在为无充足资金保障及无法控制的风险挠头的时候,大型零售商及其派生组织开始大胆尝试涉足金融信贷。1950年在美国纽约发行的餐饮俱乐部卡就是一个成功的尝试。俱乐部从当地五千多名销售经理中挑选出一部分人,将餐饮俱乐部卡发给他们,持有该卡的销售经理无需对餐饮费立即结账,可以记录下来后集中结账。持卡人向俱乐部付款,然后由俱乐部向餐饮店付款。相应地,每个持卡人每年要向俱乐部缴纳5美元会员费,而餐饮店要向俱乐部提供5%-10%的手续费。这样,加入俱乐部的餐饮店保证了自己的客源,而俱乐部也获得了盈利。餐饮俱乐部卡很快从纽约发展到了洛杉矶等地。
在餐饮俱乐部卡大肆蔓延之前,旅行支票在美国是非常通用的,显然,餐饮俱乐部卡的流行对经营旅行支票的美国运通公司是一个严峻挑战。一段时间之后,美国运通公司决定发行属于它自己的旅行和招待卡(T&T)。为了显示自己的档次比餐饮俱乐部卡更高,旅行和招待卡年费6美元,高出餐饮俱乐部卡1美元。最终餐饮俱乐部卡被击败,市场份额不断收缩,最后由花旗银行收购,运通公司则成了全球著名的信用卡发行商,即American Express发行公司。不过旅行和招待卡只局限于某几个行业的使用,其通用性受到了限制。
银行介入解决通用性问题
旅行和招待卡所代表的这种新型消费方式极大地吸引了商业银行,而商业银行的介入也很好地解决了初期信用卡的通用性问题。
1951年,纽约长岛富兰克林广场上的富兰克林国民银行创始人Anhur.Roth发行了第一张现代意义上的信用卡。他把这些卡片赠送给有实力、有信用的客户,并同多家商户签订协议接受其信用卡。持卡人购买商品以后,向商户出示信用卡,商户将信用卡上的信息复印在销货单上,然后集中向富兰克林银行收款。
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美国各家商业银行纷纷效仿富兰克林国民银行,发行自己的信用卡。而美洲银行成为了全美国信用卡发行规模最大的银行,它的竞争对手也不甘落后,组建了“西部诸洲银行卡协会”。1966年,16家银行在纽约布法罗开会,成立“信用卡行际协会”,于1969年向“西部诸洲银行卡协会”购买了“Master Charge”商标使用权。
美洲银行当时发行的是一种带有蓝、白、金三色图案的信用卡,但因其美国色彩过于浓厚,不受外国人欢迎,因此在1976年,美洲银行信用卡许可部门成立的信用卡协会改组,分成“Visa国际”和“Visa美国”,发行Visa卡。紧接着,“Master Charge”也更名为“Master Card国际组织”。20世纪70年代后,两大组织开始向全球各地扩展网络。至今这两大组织在全球信用卡支付领域一直保持着相对垄断的地位。
中国第一张信用卡:中银卡
中国境内最早发行信用卡的是中国银行。1979年,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与香港东亚银行签订协议,开始代理境外信用卡业务,信用卡从此进入内地。1981年,美国运通卡(American Express)、维萨卡(Visa)和万事达卡(Master Card)相继进入内地。1985年6月,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率先发行了第一张信用卡——中银卡。1986年6月,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发行长城信用卡,后中国银行总行指定长城卡为中国银行系统统一的信用卡名称,在全国各分行发行。
发行长城卡时,中国银行与“Master Card国际组织”合作,该组织赠予中国银行两台当时最先进的IBM台式机,但被海关扣住了,最后在央行行长陈慕华特批后,才引进了这两台设备。中国银行成功发行第一张长城信用卡后,将其赠送给陈慕华。当时银行不允许贷款给个人,所以无法确定透支额度,使用长城卡得先存钱再刷卡,因此当时的长城信用卡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卡,而是准贷记卡。
自长城卡之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各个商业银行开始发行自己的信用卡,为解决各家发行的信用卡无法通用的弊端,商业银行联合成立了“银联”组织。2002年1月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深圳首期发行“银联”标识卡,带有此种标识的信用卡,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联网使用。2004年后持有“银联”标识的信用卡,能在香港购物、餐饮、住宿,并提取每日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港币现钞,回来后再还款。
信用卡成为身份象征
在信用卡的初期发展阶段,小商户仅将卡发放给熟识的客人,而大型零售商也只将卡发放给精心挑选的销售经理。在当时,持有一张信用卡足以代表自己的信誉,成为人们青睐的产品。
信用卡刚刚进入中国时,不是人人都能办卡的,需要本地户口、担保人等各种严苛条件。因此在当时,信用卡绝对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而现在随着信用卡的成熟发展,信用卡办理条件逐渐放宽,拥有信用卡不再是身份的象征。但是根据持卡人信誉和资信情况的不同,信用卡有无限卡、白金卡、金卡、普通卡的区分,不同卡的信用额度不同。因此,信用卡的额度再次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
同时各商业银行纷纷创新,各种彰显个性的主题卡纷纷面世,甚至有的银行针对不同行业、职业打造特定的信用卡。如注册会计师拥有专门的注会卡,律师有自己的律师卡,导游有旅游卡。办理这种信用卡需要相关的律师证、注册会计师证等才能办理,这种信用卡显然也是职业和身份的象征。
大千世界
人工识别信用卡?
改革开放初期,外国游客来中国旅游逐渐增多,他们有时只带着一张信用卡来消费,显然,从未见过信用卡的中国人根本无法知道这张卡是真的还是假的。于是,中国银行就从国外的发卡行那里搜集了持卡人信息和不良信用记录的黑名单,把他们装订成厚厚的册子。每当刷卡的时候,收银员就要从厚厚的一本名单中查找,确定持卡人无不良记录并且是真卡之后,再刷卡签名。当时没有现在的刷卡机,只有类似砖头一样的“压卡机”,将卡片上凹凸不平的名字、有效期等个人信息,通过压卡机用力一压,借助复写纸留在白纸上,作为消费凭证。
可以说,信用卡手工压单交易是POS机交易的一种替代形式。当商店没有刷卡机或者当信用卡磁条受损、消磁时,因刷卡机无法读取卡片上的磁条记载内容,商店要通过人工授权的方式获得授权。此时,商店通过压卡机将信用卡上凹凸不平的部分印在签单上,通过收单银行人工获取该笔交易的授权号码,并在签单上说明该交易的授权号码、时间和金额,最后需要客户确认。
压单操作商户承担的风险非常大,商户压卡、客户签字后交付商品即完成交易,而授权却要在几天后获得,因此商户非常可能遭遇信用卡诈骗。很快,压单交易就被POS机刷卡交易取代了。
给您提醒
验证码也是重要信息
信用卡CVC验证码(Card Verification Code)即信用卡验证码是印在信用卡背面的附加码,也称为 CVV(Card Verification Value)即信用卡验证值,显示位置在信用卡背面,签名处末尾的顶端以斜体字显示,前四位为卡号,后三位为验证码。请注意这种验证码并不是指信用卡的密码。
除密码外,信用卡卡号、信用卡有效期、信用卡使用验证码CVN2(即“后三码”)和身份证号也是极为重要的个人信息,可进行机票、商旅和酒店预订等远程非面对面交易,因此不要轻易泄露。在一定情况下,只需输入信用卡的卡号、验证码等信息,不需要密码确认,就能通过电话、网络预订宾馆和航空机票等。所以,持卡人一定要看牢所持信用卡的验证码。
为了保障资金安全,最好做到:第一,用胶布将信用卡背面的验证码盖住,这样即使“有心人”瞄到卡号时也未必能得逞。第二,在外刷卡时,最好不要让信用卡远离自己的视线范围。第三,持卡人可设置信用卡消费金额短信提醒,可以在第一时间知晓卡内金额变化,如有异常马上致电银行或警方。对于不明电话要求转账或密码时要格外谨慎。持卡人在进行网上支付时,确保要在良好信誉的知名公司网站和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避免在公共场所电脑使用网上银行留下个人信息。(吴睿)
未来世界
“刷脸”或取代刷卡
芬兰初创公司设计了一套基于面部识别技术的“刷脸”支付系统。结账时,消费者只需站在收银台POS机屏幕的摄像头前,系统即会自动拍照,扫描消费者面部,再将图像与数据库中的存储信息进行比对。待身份信息显示后,消费者只需在触摸显示屏上点击确认,全部交易即可完成。
这一系统的收费模式比较特殊,个人用户按月支付费用,根据账户覆盖地域的不同收费等级不同。如选定的支付地点在1.6公里半径内,每月收费要低于覆盖整个城市的月收费。刷脸支付系统的安全系数非常高,能准确分辨出双胞胎的差别,主要是通过后台算法分析生物遗传数据,然后在数据库中找到自己的账户。将来该系统可能用于自动提款机、第三方转账平台等,极有可能取代刷卡消费,届时消费者可以完全摆脱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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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差容时与全额罚息
从今年7月1日起,中国银行业协会新修订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容差容时”还款新规正式实施。“容差容时”为银行信用卡“容差服务”和“容时服务”的合称。“容差服务”即持卡人当期发生不足额还款,且在到期还款日后账户中未清偿部分小于一定金额时,视同持卡人全额还款;“容时服务”即为持卡人提供一定期限的还款宽限期服务。
说到“容差容时”就不能不说到全额罚息。这一霸王条款是指持卡人当月没有全额还款,银行对全部透支款项从记账日起,收取每日0.05%的利息,直到本息全部还清。今年2月,中国银监会书面回复致信呼吁废除“全额罚息”的山东律师王新亮,称“全额计息”争议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全额还款’是‘享受免息期’的必要前提条件”存在不同理解。与此同时,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明确会员单位应提供“容差容时”服务。
随着新《公约》的实施,银行业协会成员单位将为持卡人提供“容差还款服务”,即持卡人当期发生不足额还款,且在到期还款日后账户中未清偿部分小于或等于一定金额(至少为人民币10元)时,应当视同持卡人全额还款,此部分未偿还金额自动转入下期账单。
同时,《公约》还要求对因持有银行卡太多、出差在外等原因错过信用卡还款期的持卡人给出还款宽限期,即持卡人还款宽限期自到期还款日起至少3天。
特别提醒的是,容时还款3天中“3天”指的是“自然日”,而不是“工作日”,因此在办理这项服务时,持卡人一定要把周六、周日也算在“容期日”以内,以免耽误了还款。同时,第三方支付、跨行转账不能够实时到账,所以一定要把钱在“路”上的时间计算出来,建议最好是通过银行的柜面、网银、自助设备等渠道还款。尽管有“容差容时”服务,但多数银行并没有取消全额罚息,超过“容时”期限或者未还款超过“容差”金额,一样会被计收全额罚息,并影响个人信用记录。(陈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