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理论频道头条-正文
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胡若哲
//www.workercn.cn2015-11-06来源:人民日报
分享到:更多

  

  习近平同志指出,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合作与联合”的主体,是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纽带。近年来,我国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迅速发展,有力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但也存在农民参与度不高、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滞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等问题。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必须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

  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纽带作用,主要是指将其建设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合格主体、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重要桥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的有效载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承担好这些任务,前提是加快完善法规制度、实现规范发展。应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主体构成、登记注册、经营内容、治理模式、运行方式、利益分配、财产清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促使其依法发展、信用自治、有效运行。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特殊性,采取差别化的规范措施。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自身看,应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制定完善章程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健全管理机制,建立高效的组织机构和科学的民主决策机制,公平合理地分配收益,保障好成员权益。在这方面,政府应加强监管,促进合作组织与其成员共同发展。

  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动力。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和农业生产经营格局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革,农民合作的愿望更强、需求更多。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还面临诸多制约因素,亟须加快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切实增强其发展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首先,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政策支持力度。在财政扶持、税收优惠、金融保险服务、用地用水用电、农超对接、连锁经营和物流服务等方面给予规范运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更多支持,发挥政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深入开展示范组织建设行动,发挥其引领和带动效应。加强“内提外引”,培养一支熟悉法规政策、懂得合作互助、善于经营管理、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的人才队伍。构建多元化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多层次服务体系,鼓励农技人员、农村能人、高校毕业生等带头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其次,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激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活力。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本特点。应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鼓励开展资源要素股份合作、内部信用合作,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合作与联合方式。按照“壮大组织、扩张产业、搞活经营、富裕农民”的思路,在促进农业现代化中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零容忍党员干部追求低级趣味

  趣味属于人的心理和精神上的选择,党员干部远离低级趣味,关键是要管住自己,不但筑好“防火墙”,还要备好……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