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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梅迎春(王旭东 摄)
在文化这个层面端正认识、提升境界,既要继承优秀的春节习俗,更要创造出内容丰富、形式活泼,既为百姓喜爱,又对社会有益的新的春节文化,才是我们眼下必须的关注之处和给力所在。
春节是一种文化。
所谓文化,指的是人的生活理念、生活方式、生活形态的总和。在人类社会中,文化的涵盖面极其广泛。纵向考察,文化是一条源源不断的长河,从远古流到今天、流向未来;横向观览,文化则有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之分,二者相互碰撞、磨合、交融,共谋发展。
春节是一个古老的中国传统节日,当然也属于文化的范畴。春节的出现、发展和完善,是在农耕文明时代,也因此,仔细考察节日期间的民俗,就很容易发现农耕文明的烙印。
农耕文明时代(特别是这个时代的早期),人类为谋求生存、温饱和发展所进行的劳作,是非常辛苦的,在经历了春种、夏忙、秋收的辛劳以后,身体需要休憩,精神也需要抚慰,而冬季农闲,有大段的时间可供消磨,另外,此时仓内粮满、圈里猪肥,也有充裕的物资可供消费。旧时歌谣:“新春到,闺女要花,小子要炮,老头儿要一顶新毡帽……”所反映的是人们在物质层面的追求;而五花八门的祭祖、祈福、悬挂桃符、张贴门神等活动,则折射出人们对精神抚慰的渴盼。
最早,人们把这种在冬尽春来之时所进行的活动,称之为过年。为何如此称呼?民间的说法多种多样。但我觉得比较靠谱的一种是,我国古代的字书把“年”字放禾部,以示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由于谷禾一般都是一年一熟。所以,“年”便被引申为岁名了。过年,标志着新一轮春种、夏忙、秋收的起始,而过年的这一天,最早的名称是元旦而非春节,即宋代吴自牧《梦梁录》之所谓:“正月朔日,谓之元旦,俗呼为新年。一岁节序,此为之首。” 不过,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历法的变化,究竟哪一天才是元旦,也并不确定。一直到了汉武帝时期,随着新的历法“太初历”的诞生,才确认孟喜月(元月)为正月,把孟喜月的第一天(夏历的正月初一)称为元旦,一直沿用到清朝末年。
如今世界通用的公元纪年,其实早在明代万历年间就已经传入中国。直到辛亥革命后,各省都督代表在南京开会,公历才被决定使用,但对夏历(即民间俗称之农历、阴历),也不曾宣布废除或禁用。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临时大总统,宣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同时发布《临时大总统宣言书》,宣言书末尾所署时间为“大中华民国元年元旦”,这是正式文告中首次使用公历,也是首次使用具有现代意义的“元旦”一词。随之,孙中山下令,为了“行夏正,所以顺农时;从西历,所以便统计”,改用公历纪年,并以1912年1月1日作为中华民国建元的开始。
尽管官方宣布改用公元纪年,但延续了上千载的农历正月初一过年的民间习俗,却依然有着强大的生命力,不曾被民众舍弃,只是这一天不能再被称作元旦了。这种农历新年没有名分的岁月,不是很长。1913年夏,时任北洋政府内务总长的朱启衿向大总统袁世凯呈上一份关于民俗改革的报告,文中称:“我国旧俗,每年四时节令,即应明文规定,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凡我国民都得休息,政府公务人员,亦准假一日”。袁世凯阅后,只批准了以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规定这一天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文教科卫等部门例行放假,于翌年开始执行。
所以,尽管春节是一个源远流长的中国传统节日,但春节这个名称的使用,却仅仅只有百年出头。
农业文明时期的春节,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从头一年的腊八喝粥拉开序幕,到新一年正月十五灯节过罢方告结束。在秋收以后、春种之前的冬闲时期,安排这么一个内容丰富的盛大节日,对于平日里物质以及精神都相对较为匮乏的古代社会,真是恰其时也!
作为民俗的一种,节俗也是一种文化。但凡成熟的文化,不但得有丰富的内容,而且也须有稳定的形式。形式对于文化的生存是必不可少的,它是文化的载体和养成途径。从这样的认知去关照在中国绵延了几千年且至今生生不息的春节,我们不难发现,中国的春节,有着真实的内容和功能,不是空洞的虚文假式,能够打动人心;在形式上,春节固然也有着深刻神圣,但更多的则是生动有趣,使人乐于参与其中;再者,既就是在重农抑商的旧时,春节活动中也蕴藏着可观的商机(市场经济的今天更是如此),所以,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商家的推动下,春节怕是想不热闹都难!
前面我说过,春节是一种文化,而文化,则是一个永远没有终点的发展变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对其中一些内容(包括与之相适应的形式)的遗忘和旁逸,是十分正常的事。具体说到春节习俗,包饺子原本是北方人除夕之夜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意义要远远大过第二天早上的吃饺子。但速冻水饺的出现(而且质量也越来越好)以及餐饮市场的进步繁荣,却使得一些人在获取便捷的同时,也失去了包饺子时阖家围坐,交流亲情,其乐融融的机会。可惜吗?很难说。因为,人类前行的进程中,在获得某种新的美好的同时,不得不失去旧有美好的情况,将会长久存在。
也许还应该说一说爆竹。
在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燃放爆竹,是通过火烧竹竿发出“啪啪”的爆裂声,目的是驱鬼辟邪,后来又把使用范围拓展到敬神、祭祖等活动,用以营造热烈气氛;在人类对自身以及大自然都缺乏深刻认知的蒙昧时期,这种做法可以理解,也曾对抚慰早期中国人迷茫的心灵,发挥过积极作用。至于后来,中国人发明了火药,爆竹也随即升级换代,这似乎并非我们的光荣,针对此,鲁迅先生曾尖锐批评道:“外国用火药制造子弹御敌,中国却用它做爆竹敬神。”特别是经历了数千年的进化以后,今天,还有多少人把燃放爆竹驱鬼辟邪看成是必须呢?不错,营造热烈气氛的功能,爆竹直到今天依旧具备,但产生的负面作用则是污染空气、制造垃圾、引发火灾、伤人毁物。很显然,在科学昌明的今天,燃放爆竹已经成为一种属于糟粕的文化形态,理应尽快退出历史舞台。
近一些年来,“年味淡了”、“过年越来越没意思了”之类的抱怨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但增加过年的味道,使得过年越来越有意思,不应该、也不可能把那些早已(或早该)被历史淘汰的陋俗死抱着不放,而必须通过文化的发展进步来实现。事实上,许多新的春节习俗也在不断出现并被民众接受。但也必须看到,近百年以来,中国社会虽然经历了由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后工业文明乃至信息文明的巨大嬗变,但在如何做好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对接、融合,以创造出既是历史的,又是现代的,既是传统的,又是时尚的,既是古老的,又是青春的崭新春节文化这个方面,却好像一直做得差强人意。前不久,在陕西省首届现代文化艺术节的开幕式上,我有一个题为《传统是昨天的时尚,时尚是明天的传统》的演讲,其中言道:“传统文化和时尚,其实是‘貌离神合’。时尚需要通过对传统文化元素的选择、改造、升华来丰富自己,来扎牢自己的根;而传统文化,则要利用时尚的躯壳,来获得新的生命和活力。它们二者是相依相存,离则两伤。”以此来观照春节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我们应该认识到,在文化这个层面端正认识、提升境界,既要继承优秀的春节习俗,更要创造出内容丰富、形式活泼,既为百姓喜爱,又对社会有益的新的春节文化,才是我们眼下必须的关注之处和给力所在。(作者系著名文化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