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在京举行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广大女职工自强不息、奋力拼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更好发挥“半边天”作用,中华全国总工会4月19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隆重表彰全国五一巾帼奖状(奖章)、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
会上,吴文娟、郭大为、杜金环、张文妮、刘杰等5位获奖代表先后发言,讲述了各自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等战线上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的奋斗故事和心路历程。
武汉市金银潭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吴文娟在会上发言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炼油运行四部操作工郭大为在会上发言
山东临沂郯城县公安局庙山派出所所长杜金环在会上发言
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二级主任科员张文妮在会上发言
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材料研究中心主任刘杰在会上发言
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女职工权益争议审理庭等10个集体荣获全国五一巾帼奖状,程芳琴等10名个人荣获全国五一巾帼奖章;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等350个集体荣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黄晶等350名个人荣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350个先进集体中,抗疫一线女职工集体共101个,占28.9%;女职工占比均达60%,全部为女职工的集体占16%;涵盖医疗卫生、教育科研、交通运输、信息通讯、建筑、金融等多个行业。从单位性质看,企业占51.1%,事业单位占35.4%,党政机关占11.4%,其它占2.1%。350名先进个人中,抗疫一线女职工共113名,占32.3%;少数民族占12.6%;40岁以下占33.4%;中共党员占78.9%;具有大学大专学历的占66.9%,研究生学历的占27.7%;具有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分别占14.3%和49.1%;从单位性质看,来自企业的占44.3%,事业单位占42.5%,党政机关占10.9%,其它占2.3%。
据了解,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截至2021年,共表彰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9453个、全国先进女职工16327人。(图为工人日报记者史宏宇、中工网张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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