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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法院+工会”诉调模式让劳动争议处理更便捷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2021-07-01 09:09

  原标题:内蒙古“法院+工会”诉调模式让劳动争议处理更便捷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李玉波

  “近2年时间里,公司不给解决工伤后的伤残补助金等费用。”一直是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工作的保洁员吉云心里头的一根“刺”。2020年9月,他将公司告上法庭。

  2018年8月9日,吉云在工作中由于电动三轮车事故腰椎受伤住院,等他出院能重新参加工作后却没有得到公司任何补偿。

  2020年9月4日,吉云接到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的电话。对方说:“打官司费时费力,你们双方坐下来谈一谈?我们调解不收费,双方能谈拢,省时、还省钱。”

  吉云同意了调解。随后,新城区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的调解员、内蒙古新广律师事务所律师崔凯介入调查,经过现场调解以及电话等多种方式,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新城区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通过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他为十级伤残,赔付标准应该在8万元~9万元之间。经过调解,劳动关系双方达成一致:公司赔付吉云医疗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等共计85000元。

  让吉云连连称赞的是,协议规定2020年10月30日前赔付须到位,在新城区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催促下,9月末,吉云就收到了所有的赔偿金。

  这样的“法院+工会”劳动纠纷化解方式在呼和浩特市两级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已成常态,既节省司法资源,又化解社会矛盾。劳动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申请诉前调解,由诉调工作室根据纠纷实际情况引导各方表达诉求,交换意见,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达成调解协议,同时可以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对无法达成调解的纠纷当事人,引导其顺利进入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

  据了解,202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被列为试点后,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会同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制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规定(试行)》。2020年6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等单位对内蒙古“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为确保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顺利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列支4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调解员办案补贴,从经费上予以保障,并明确办案经费补贴标准;呼和浩特市总工会投入专项经费150万,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聘请调解员投入30万元,给6个重点推进的旗县(市区)分别下拨专项经费20万;鄂尔多斯市总工会根据重点推进4个旗县的实际情况,分别配套了1至5万元的专项经费;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总工会细化完善“以案定补”和各项考核激励机制,明确补贴标准,充分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劳动争议案件存在“人数众多、类型复杂、善后不易”等特点,“法院+工会”的调解模式将劳资纠纷化解端口前移,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及时修复双方的劳动关系,为劳动者创造稳定的劳动环境,也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截至目前,内蒙古通过“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制度,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95件,涉及职工842人,涉案金额2436万元,已成功调解430件,为646名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368万元,缩短了职工维权周期,有效解决职工诉累。

责任编辑: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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