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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微言】隐私保护计算,解决数据应用和信息安全冲突 立法规范算法,“技术中性”并非“价值中性”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2021-09-15 08:26

  【创·微言】

  原标题:隐私保护计算,解决数据应用和信息安全冲突 立法规范算法,“技术中性”并非“价值中性”

  兰海燕

  案例:国家医疗健康大数据的首批试点城市厦门,基于隐私保护计算建立了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开放平台。多地将隐私保护计算纳入数字化发展规划,将其作为促进数据经济的突破口,应用在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中。

  观察:大数据时代,对分散的多样化的信息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及整合,能够在对信息数据的融合中,满足服务业和社会公众的发展需求。当下数据已经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各行各业积累的数据所蕴含的潜在价值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数据资产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之一,正迎来快速发展期。据介绍,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在2020年达到545亿元,预计“十四五”期间将达1749亿元。

  然而随着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流通计算成为趋势,个人隐私保护成为大众的隐忧。进小区回家要刷脸、买菜点餐要开放各项权限,过度采集让人感到时刻在曝光;一些企业为了经济效益,又将收集的个人信息以商品的形式售卖,被非法利用。即使是在用户授权的保护模式之下,服务商提供物业、物流、医疗、金融等服务的过程中,所收集的用户购物习惯、骑行轨迹、常用药品甚至饮食口味,也会让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在不同应用场景下,其边界变得模糊。

  数据应用的前提是安全,9月1日《数据安全法》正式施行,将守护数据安全。为防止在数据合规的监管下,数据拥有方“不敢共享、不愿共享、不能共享”,让数据在流通中发挥价值,各地正在探索合规之下的科学方法,而厦门等地推出的隐私保护计算等数据流通新技术,则在数据价值和安全冲突日渐加剧的当下,提供了平衡两者关系的思路。

  案例:前不久三亚市发布网约车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网约车司机每天运营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

  观察:当下,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方面,各地都在推出举措,其中尤以制度层面的细化引人关注。比如,三亚推出的禁止超时工作制度。

  应当看到,作为一项技术应用和平台管理方法,算法极大提升了平台效能,也让新业态从业者有了提高收入的清晰路径。然而,算法的“技术中性”并不等于“价值中性”。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位外卖骑手之前去一所大学的公寓楼送外卖,系统计算送餐的时间为4分钟。后来有人发现一条捷径,时间不超过半分钟,这样骑手就能省下时间多跑单。但很快算法就发现了这一捷径,送一单的时间就由4分钟减为半分钟。对此,人们的感觉正如这位骑手一样:“你会发现技术的进步好像并没有让人生活得更好,科技永远是为资方服务的,它不断地把人陷入内卷之中。”

  这无疑是平台算法出了问题、管理出了问题。如此设置的诱导劳动者不休不眠进行工作的算法模型及分配方式,必须予以否定。治理算法及其管理模式引发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依法施治是根本,抵制“逐利作恶”的用工价值取向,需要法律规范的刚性。今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就将《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列为年度初次审议项目。在今年5月《条例(草案)》一审审议之后,立法机关工作人员就当起快递小哥,进行进一步的调研完善。站在快递小哥的立场上,就明白“投递难”到底有多难,立法保障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有多重要。

责任编辑:刘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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