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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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了深圳一位购房者夏女士在2020年底以4150万元的成交价购买了一套房产后,从前业主处得知房源挂牌价是3800万元,前业主实际收了3900万元。夏女士由此质疑中介从中赚取差价,要求中介公司道歉并返还佣金等。
(夏女士与中介签署的合同 图源互联网)
10月13日,涉事中介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了解到卖方为卖房同时也与“深圳市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房产销售策划服务合同》,深安地产收取其250万元服务费用,而这家公司与中原地产无任何关系。
原来,深安地产为前业主提供的是“销售策划服务”,即房屋出售前对房屋进行的相关装修、软装、设计、推广等增值服务,房屋卖出后,公司按协议收取相应的策划服务费。如今,这笔费用最终却由买家夏女士买了单。
有房地产从业人员表示,这种包销的现象在豪宅区很常见。包销公司把控了业主的房源,中介如果想成交必须通过包销公司,否则就联系不到业主,无法完成最终交易。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表示,此前已依据现有自律规则对涉事的深安房产公司做出自律处分。但类似包销行为属于新生现象,需要法律层面判断,已建议夏女士尽快通过法律手段维权。该协会正在启动专项调研课题,征集司法、行政和行业内各方面意见,制定新的针对性自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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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销公司什么鬼?”
“买房路上,还有多少套路?”
网络上,网友纷纷为夏女士喊冤叫屈,也不惜自揭伤疤,吐槽自己买房路上的血泪史,其中,房产中介无疑成了槽点“重灾区”。
比如,买房时看到一套物美价廉的房子,联系上房产中介,却被告知该房源已售出,“另有几套类似房源可以了解一下哦”——通过虚假房源和价格博眼球,从而高效“钓”到客户,已成一些中介的标配套路。
又如,一些房产中介带客户看房时,有意把几组买家安排在同一时间看房,衬托房源的稀缺性和优越性,甚至不惜找人“客串”看房者,制造房子抢手假象,只为尽快促成成交赚取佣金。
此外,多年来一成不变的房产中介费收费模式也屡遭诟病。1995年公布实施的国家《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这种按房屋成交价格一定比例收取中介费的惯例,一直沿袭至今。
如今,在国内一二线城市,购买一套住宅房屋总价都在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动辄数十万元的中介费让公众叫苦不迭。有人想不明白,一套价格为300万元的房子和500万元的房子,中介在带看、签约、过户、收房等环节提供的服务并无太多差别,但买家支付的佣金却差了好几万元,这合理吗?
能不能改变按房产价值比例收取中介费的模式,能不能根据成交事实收取一次性固定佣金,或按具体服务项目逐项收费,类似呼声越来越强烈。同时,由买家单方支付佣金的模式是否合理,也越来越多被提及和讨论。
近一段时间,不少地方推出了二手房买卖租赁信息官方发布平台,鼓励业主个人自主挂牌,一定程度改善了二手房源信息的不对称现象。但是,一旦涉及贷款、“买一卖一”连续交易等情况,从规避风险、保障权益的角度出发,买卖双方仍需要专业人员来协助办理,房产中介提供的核实房屋产权信息、实地看房验房收房、保障交易程序合法合规等服务内容,依然是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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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对房产中介“坑多多”的吐槽,对行业来说是逆耳忠言,是对房产中介粗放式发展敲响的一记警钟。
实际上,很多客户不满的是,套路重重之下,自己付出的佣金与获得的服务并不相称。
“花几万甚至十几万元费用,就是帮我找到一套房子?然后就一个劲的劝我赶紧买?利好政策出来了赶紧买,马上要涨了;打压政策出来了赶紧买,别错过抄底良机。”
如何提升从业者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让房产中介服务质价相符;如何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促进房产中介行业高质量发展,增加房产交易双方的获得感,无疑是全社会的殷殷期待。
透明、合理、公开、专业、诚实、信用——对房产中介来说,这是立业之本。中介企业要加强自律,用更加硬核的服务说话,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也要扶一程、拉一把,及时为行业发展指路、纠偏。
“想要卖好房子,要先做一个诚实的人。”
“我们赚的不仅是佣金,还有良心。”
“房子不光是房子,也承载着一家人一辈子的幸福,我想要为别人的幸福找到安身之处。”
这是去年热播的电视剧《安家》中房产中介人的经典语录。
眼下,奢求从业者也有这份情怀并不现实。但透明、合理、公开、专业、诚实、信用,应当成为行业标配,由此,才能赢得尊重、收获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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