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评论员 郭振清
近日,36岁的比亚迪员工王江龙(化名)被发现猝死在出租屋中,警方出具的调查意见已排除刑事案件。王江龙的家属认为,王江龙的意外去世和其生前曾连续超时高强度工作有关。但因未做尸检,具体死因目前尚不明确。
一个年仅36岁生命的逝去无疑是令人悲伤的,惋惜的。具体原因虽“尚不明确”,但这名比亚迪员工留给世界的“一份让人心情沉重的工作打卡记录”,促使这一非正常死亡事件冲上热搜,引起广泛关注。
据报道,王江龙的工作打卡记录显示,在10月份他有26天工作时长都在12小时左右,整个10月的工作时长在280小时左右。事发前,他又连续上了7个夜班,其中6个班工作时长都在12小时左右……
这样的连续超时加班行为与王江龙的死因之间有何关系,目前并不适合评判。但涉事企业的加班工作安排显然有悖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也就是说,企业是有过错的,这一过错是王江龙家属主张赔偿权益的重要依据。相信在舆论的高度关注下,事件的处理定会有一个相对妥善的结果。
这不由得令人联想起发生在其他企业的类似意外事件。在一些不幸猝然离世的年轻员工身上,同样有超时连续加班的影子。平心而论,这样的事件在今天的中国,只是个案,不具有普遍性。这反映了国家在劳动领域倾力治理的成果,也是舆论关注推动的结果。
那么,这类个案为何动辄上热搜,人们在这些事件中究竟关注什么?
职工的不幸遭遇是属于他们个体的,也是属于我们大家的,属于所有普通劳动者的。因为少数人的不幸,于万幸的我们大多数而言,有违共同价值,有违时代认知,有违内心的道德律令。这或许是,每当有新闻爆出职工由于企业侵权而付出身体健康和生命代价的事件时,极易引发大众共情和共鸣的原因。
进而言之。996不是福报,其不过是资本无序扩张的副产品。在广大劳动者工作生活需求迭代升级、日益广泛的今天,奋斗不允许“拿命换钱”,拼搏不代表“以命相搏”。靠牺牲个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来换取工作业绩和企业效益的路数,已经沦落至“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境地。那种动辄贩卖普通人就业焦虑的“雄文”,宣扬“比996更可怕的是无事可干”的论调,也越来越没有市场了。
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人的发展。近年来,从“吃得饱”到“吃得好”,从“有工作”到“有好工作”,从艰苦劳动到体面劳动,人们的权利意识在逐渐增强,生活需求在不断提升,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变得突出了。这当然是经济发展阶段转型的标志,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
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前进,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发展,当代中国这一弥足珍贵的历史启示业已深入人心。没有人可以回到过去,个人不可以,任何一个企业,哪怕规模再大、名气再响,都不可以。这可能是我们在关注“36岁比亚迪员工疑似因加班猝死出租屋”等类似热点事件时,需要认真思考的。
亿万职工的网上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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