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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工会维权服务优秀案例】安徽省淮南市总工会:工伤农民工无劳动合同维权遭拒 工会法律援助追回赔偿19万

来源:中工网
2022-01-21 07:36

  案例类别

  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维权服务使用平台

  小程序“法律服务”(链接于微信公众号“淮南工会”)

  案例简介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郑某某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多次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医疗费问题均未果,维权无门的郑某某求助于淮南市总工会,淮南市总工会通过法律援助为郑某某争取到医疗费及赔偿金等共计20.9万余元。

  具体内容

  2013年2月28日,宿州市农民工郑某某经熟人介绍随某建筑公司前往淮南市某建筑工地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会保险,只对日工资进行了口头约定。5月27日郑某某在工作时不慎从高处摔下,致使胸椎12压缩性骨折(后鉴定为伤残8级)。事发后,郑某某就工伤医疗费问题多次向某建筑公司提出要求,某建筑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故意拖延,并以降低工资等手段致使协商无果。因无劳动合同,郑某某申报工伤同样受阻。拖着受伤的身体,郑某某只能不断的往返于宿州老家治疗养伤和前往工地淮南奔波维权,直到同年10月,某建筑公司在淮工程即将结束而转至省外施工时郑某某依然维权无果,申诉无门的郑某某此时向淮南市总工会申请了法律援助。

  处理过程

  因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如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事实劳动关系,耗时长且维权难度大,淮南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结合郑某某的伤情不宜奔波及用人单位工程即将完工的现状,为郑某某量身定制了以“协商调解为主,仲裁诉讼为辅”的援助方案。按照方案,市总工会一边按照程序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一边仔细研究案情,利用工会的组织优势先后找到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承包单位,通过相应单位的工会组织把相关单位人员多次组织到一起召开协调会,协调会上,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向各方阐明法律规定以及相关法律后果,市总工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向各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各相关单位工会的协调努力,经多次协商调解,化解了双方的思想疙瘩、消除了对立情绪。最终,双方在市总工会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处理结果

  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用人单位某建筑公司于协商调解阶段先行支付了郑某某医疗费等19484元,协商调解成功后支付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等190000元,共计209484元。

  推广意义

  工会法律援助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法律援助应结合事实坚持“调裁同步、调解为主、工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调处劳动争议中的重要作用,灵活、快捷、有效的处理各类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责任编辑:姚怡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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