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教育部联合工信部等八部门修订《规定》(引题)
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划“红线”(主题)
文汇报讯(记者张鹏) 不得安排与专业无关的简单重复劳动、高强度劳动;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学生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日前,教育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深入分析数字经济背景下岗位升级、职业场景变化新形势,着眼实习全流程,对2016年印发实施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学生实习的行为准则,为实习管理划定了“红线”。
此次修订,教育部还首次配发了《实习协议示范文本》,明确必须由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署协议后方可实习。同时,加快推进学生实习保险全覆盖。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进一步划定实习管理的“红线”,提出1个“严禁”、27个“不得”。如,针对实习内容不对口问题,《规定》明确,实习内容应基本覆盖专业所对应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Ⅲ级强度及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实习,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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