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对生育孩子的家庭按月发放补贴,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增设生育二孩奖励性产假。特别是对生育妇女的配偶,也就说男性,也要陪同生育的妇女,陪同休产假一个月。并且这一个月还应该强制地实施,让男性同胞共同承担养育孩子的义务。
谢文敏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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