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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多措并举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今天(8月30日)上午,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周学文、宋元明,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消防救援局局长琼色介绍新时代应急管理领域改革发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宋元明介绍,重大事故一般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重特大事故发生以后,必然对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有所冲击。因此,遏制重特大事故,是应急管理部的一项重要任务。应急管理部始终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当做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来抓。十年间,重特大事故的起数从2012年的59起,平均每个月大概是5起,下降到2021年的17起,平均每个月1.4起左右,下降幅度达到了71%。特别是2018年应急管理部成立以来,应急管理部创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重大事故的最长间隔周期29个月。今年以来,截至目前发生重特大事故5起,比去年同期又减少了7起,下降了58%。应急管理部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大力宣传和坚守“一条红线”。多年来,应急管理部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同时也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形成了全社会浓厚的安全发展氛围。
二是大力推进一个责任体系的建立。这个责任体系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个是“地方党政领导责任”,比如国务院连续六年对省级政府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第二个是行业部门监管职责,主要是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第三个是企业主体责任。这三个责任构成了一套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
三是大力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针对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应急管理部开展专项整治。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集行政、经济、法律、科技和产业结构调整各种手段于一体的有效方法。比如对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交通运输、渔业船舶、工业园区开展了为期三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应急管理部对一些新情况、新业态导致的新风险,也及时研判,推动开展了经营性自建房、燃气、电动自行车、电化学储能、海上风电这些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
四是大力提升安全生产的法治能力和水平。这十年来,应急管理部两次修改《安全生产法》,出台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并且不断调整修改各行业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使法律法规更加严格更加精准。同时还加快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大力提升安全生产执法队伍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应急管理部还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同时建立举报体系,重奖激励举报人,严肃调查处理事故,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执法威慑力。
(总台记者 唐国荣 梁佳惠 姚文利 周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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