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据浙江工人日报消息,日前,记者从浙江省杭州市总工会获悉,被职工视为“第二医保”的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开始正式办理。
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包含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补助互助保障、重大疾病和住院生活补助互助保障、女职工特殊疾病补助互助保障三项内容。根据细则规定,在一个互助周期内,最高补助金可达65200元。此外,符合条件的工会会员在参加重大疾病及住院生活补助互助保障项目并享受15000元重大疾病医疗互助保障金后,可本人申报或由基层工会代为申报一次性1000元重大疾病关爱慰问金。重大疾病关爱慰问金与当期互助保障期限同步生效、同步截止。
2023年度第十二期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已开始正式办理。基层工会需在今年12月15日之前在杭州市智慧工会系统线上申报办理并按照规定交纳互助金。
多年来,《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通过扩大救助范围、提高补助金额等举措,不断修订和完善,为患大病重症而陷入生活困难的职工撑起了一把“保护伞”。据统计,截至10月31日,2022年全市参加职工医疗互助的人员中已有53944人次享受到医疗互助保障金5992万余元。(浙江工人日报记者曾晨路 通讯员王钰哲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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