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刘某入职K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2021年8月,刘某被通知因未经批准旷工超过3日即刻强制解除与K公司的劳动合同。刘某很疑惑并表示,她未有旷工行为,公司给出的解释是:公司考勤规章制度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系脱岗,脱岗1小时以上视为旷工。刘某全年累计旷工已超3日。那么公司所说的“未在工位”等不等于“脱岗旷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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