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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互联网+工会维权服务优秀案例|运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农民工维权

来源:中工网
2023-04-13 14:36

案例类别

法律服务

维权使用平台

齐鲁工惠APP维权服务平台

案例名称

运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农民工维权

案例简介

经过一个周的斡旋协调,7月14日,烟台市总工会法律服务队为13名农民工协调发放了拖欠的工资162130元。

具体做法

7月7日,烟台市总工会通过齐鲁工惠APP法律维权服务平台接到吴某等人反映,其在烟台市芝罘区南部某项目从事电气安装工作,被拖欠农民工工资16万余元一直没有支付。烟台市总工会派出法律服务队立即与相关单位联合开展调查。经查,该项目为2017年12月开发建设,其中2#、3#楼电气安装工程的承包人为杨某,后杨某转包给程某,程某又将该工程转包给吴某等10人。2020年10月工程完工,这10余名农民工仅领取了生活费,但其余的16万余元工资却一直没有支付。农民工们介绍,他们去找程某,但却发现程某已经失联,杳无音讯。他们又找杨某,杨某却称,因为总包单位没有向他们支付工程款,所以他们也无力支付。他们又去找到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却称必须要有杨某的书面确认,否则便不能付款,但杨某却坚决不给盖章。他们四处要钱,却被甩进了死胡同。在了解情况后,烟台市总工会法律服务队明确指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因此,总包单位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有支付责任。但总包单位提出农民工必须提供杨某等人员的确认证据,则是给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增加额外的条件,没有法律依据。在多方的协调下,总包单位终于同意垫付该农民工工资。7月14日下午,在服务队员的主持下,吴某等13名农民工领取了被拖欠近两年的农民工工资162130元。他们高兴的说:“感谢党委政府,看来这《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还真有用!”

推广意义

以人民为中心,为民解忧解困。群众利益无小事,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关维护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保障民生及社会和谐稳定。烟台市总工会积极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宣传,并协助企业和工地做好日常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断提升为“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成效,时刻不忘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该案件的宣传,推动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不断深入人心,真正为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提供了依据。

(单位:烟台市总工会)

责任编辑: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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