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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问 | 是绩效停发还是故意克扣?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2023-05-18 07:20

【法问】

原标题:是绩效停发还是故意克扣?

本期主持人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刘旭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

我在2022年10月入职一家装饰工程公司从事交付工程师工作,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每月7000元,包括5600元的基本工资和1400元的绩效工资。今年2月,公司表示因经营状况不好,只发放我5600元基本工资,克扣了1400元绩效工资。作为薪资的组成部分,公司并没有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我就想知道,劳动合同里约定的绩效工资不发放,算不算克扣工资?

沈阳 马先生

为您释疑

马先生您好!

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是不合法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薪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发放的薪资依据劳动合同约定,如果约定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就应当足额及时按月发放。

绩效工资本身就被定义为浮动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通过绩效考核来达到增减绩效工资的目的,双方必须对于工资结构中包含绩效工资约定一致。故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从原有的固定工资中拆分出一部分作为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制度必须要经过民主制定程序及公示;绩效考核制度必须要告知劳动者,并由劳动者签字;针对劳动者岗位的具体考核内容必须合理合法,包括考核的条件、考核标准、考核结果及对应的绩效工资浮动机制。

另外,用人单位在绩效考核过程中,还得达到以下条件,否则就有克扣工资的嫌疑:针对绩效考核结果,必须要经过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如果劳动者不签字或提出异议,那么用人单位必须要有相关的证据予以证明。没有证据证明的,视为无效;绩效工资的扣减,要和绩效考核制度对应。

也就是说,您所在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克扣工资。调解工作作为劳动、人事争议的前置程序可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更能充分利用调解手段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您可以到调处中心申请调解,要回克扣工资。

沈阳市皇姑区劳动争议多元调处中心调解员 石慧

责任编辑:姚怡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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