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若遇烦“薪”事,请保留好这些证据!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李国 通讯员 杨通
“您好,是刘大平检察官吗,感谢您的帮助,我们的工资已经全部打过来了,共计32万元,再次感谢您,祝您工作顺利......”近日,通过重庆忠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拿到工资的张某某等人激动地给该院刘大平打来感谢电话。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张某某等9人,2021年在忠县某工地从事木工,与老板约定按日薪300元结算。工程结束后,老板以工程没有验收、上游没有拨款等各种理由,从2021年12月一直拖到2023年4月,拖欠农民工工资达30多万元。
张某某等人多次找其老板协商未果,偶然的机会得知检察机关可以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其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了忠县人民检察院。该院检察官刘大平、检察官助理杨通耐心地接待了张某某等人,向其询问具体情况,结合当前掌握的证据情况,后经商议研判,如果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调解很难达到理想效果,遂决定采用起诉方式。检察官给张某某等人整理了证据,指导写好起诉书,为减少诉累,又指导大家委托张某某代表大家参加诉讼,然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审判过程中,忠县检察院结合证据,向县法院发送了《支持起诉意见书》并现场出庭支持起诉。庭审中,审判人员及检察官向张某某的老板耐心的释法说理,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最终达成分期支付的调解协议,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三部主任张作林告诉记者,支持张某某等农民工起诉讨薪只是近年来检察机关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的一个缩影。为解决农民工讨薪难,忠县人民检察院与忠县总工会、忠县人民法院、忠县劳动监察支队会签清理欠薪工作机制,近三年累计帮助农民工讨薪累计超过100余万元。
这名检察官提醒广大职工,如果遇到烦“薪”事,一定要在离开工地前写好欠条、复印好对方的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签字捺印,为日后起诉讨薪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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