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奋斗开新局 喜迎工会十八大】
原标题:中国工会历次代表大会回顾(一)——峥嵘岁月中的一次劳大到六次劳大
今年下半年将召开中国工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努力拼搏的新征程上,召开中国工会十八大,擘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新蓝图,对工会组织在新时代团结奋斗开新局,谱写工运事业新篇章,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积极影响。
自1922年至2018年,中国工会共召开了17次全国代表大会。其中,第一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是以“全国劳动大会”的名义召开的。新中国成立后的1953年5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此后,中国工会历次全国会议,统一采用“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的会议名称。在中国工会十八大召开前夕,本刊分3期简要介绍中国工会历次代表大会的基本情况,帮助读者了解中国工会历次代表大会的历史,带着读者去回望中国工运和中国工会一路走来的峥嵘岁月。
1922年5月,一次劳大在广州召开
召开时间:1922年5月1日至6日
召开地点:广州
与会代表人数:162人
代表全国工人数:100多个工会组织,27万多名职工。
选举产生的相关机构:提案审查委员会,由11人组成,包括谭平山、张国焘、许白昊等7名共产党员。
会议主席:谭平山
重要成果:初步确立了我党领导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在工会运动中的领导地位;明确提出了建立全国总工会的设想和实现路径。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在上海成立。同年8月11日,党在上海成立了领导工人运动的总机关——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随后在北京、长沙、武汉、济南、广州设立分部,推动各地工运的开展。在全国各地工人运动蓬勃兴起的形势下,为了汇集各方力量,加强工人阶级的团结,协调各种工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的工会组织,我党“认为有召开一次全国劳动大会的必要”(邓中夏语)。
1922年5月初,由我党领导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发起,在广州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简称“一次劳大”)。
出席一次劳大的代表成分非常复杂,有共产党员、国民党员、无政府主义者、无党派人士。经大会选举的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并经大会讨论,通过了《八小时工作制案》《罢工援助案》(李启汉提出)《全国总工会组织原则案》(邓中夏提出)《规定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案》《全国总工会未成立以前请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为全国通讯机关案》等10项决议案。大会还通过了《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宣言》。
《罢工援助案》《八小时工作制案》《全国总工会组织原则案》和大会宣言,是大会最重要的成果。三个决议案和大会宣言,明确提出工人阶级联合开展斗争的总方针,强调要以产业联合为基本原则创建工会,各工会之间要开展罢工援助,维护工人的日常经济利益。
一次劳大确立了党领导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在工会运动中的领导地位。大会通过的《全国总工会未成立以前请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为全国通讯机关案》,事实上公认它是全国工会的惟一领袖,每个决议案中几乎都有“大会委托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字样,说明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已具有指挥全国工人运动的权力。
一次劳大明确提出建立全国总工会的设想和实现途径。大会认为,今后所要成立的全国总工会,由产业联合会和地方联合会组成,其中产业联合会由全国各产业工会组成,地方联合会由该地区的产业工会和职业工会组成。正如邓中夏所说:“我们工人希望将来有真正的全国劳动总组织出现,则必须首先组织每个地方所有的工会(无论是职业组合或产业组合),而成为一个地方的劳动联合会,将来更由各地方劳动联合会组成全国总工会。”
一次劳大是党领导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成立后首次发起召开的一次全国劳动界的盛会,它是中国工人阶级开始走向联合与团结的里程碑。
1925年5月,二次劳大在广州召开
召开时间:1925年5月1日至7日
召开地点:广州
与会代表人数:281人
代表全国工人数:166个工会与团体,有组织的工人54万人。
选举产生的领导机构:中华全国总工会执委会,由25人组成。
选举产生的领导人:中华全国总工会委员长林伟民,副委员长刘少奇、邓培、郑绎生,秘书长兼宣传部长邓中夏,组织部长李启汉。
重大成果:成立中华全国总工会
国共合作以后,随着新的革命高潮的逐渐到来,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1925年4月,中共中央职工委员会决定适时召开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简称“二次劳大”),建立中华全国总工会。
1925年5月初,二次劳大在广州举行。这次大会是由中华海员工业联合总会、汉冶萍总工会、全国铁路总工会、广州工人代表会的名义共同发起的。参加大会的主要是共产党领导的工会、统一战线下的工会和无党派工会,以及赤色职工国际的代表。此次大会得到以廖仲恺为代表的国民党左派的坚决支持。
大会根据1925年1月中共四大《对于职工运动之决议案》精神,通过了30多项决议案,最主要的是《工人阶级与政治斗争的决议案》《经济斗争的决议案》《组织问题的决议案》《工农联合的决议案》《中华全国总工会总章》及加入赤色职工国际决议案。在工人运动任务、工会组织原则、工农联盟、组织全国总工会等重大问题上都作出明确规定。
二次劳大的最重要成果是通过了《中华全国总工会总章》,宣告中华全国总工会正式成立,并选举产生了全国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执行委员会,在大会选举产生的执委会成员中,林伟民、苏兆征、邓中夏、刘少奇、李立三、邓培、李启汉等一批深受工人拥护的工运领袖入选,为中国工人运动迎接革命高潮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次劳大明确了当时工运斗争的目标与方针。大会通过的《工人阶级与政治斗争的决议案》首先讲明工人阶级必须作政治斗争,因为“工人阶级利益与帝国主义与军阀资本家是绝对不能调和的”,政治斗争不可避免。决议案认为,在以打倒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为主要目标的国民革命中,工人必须担任“急先锋”,必须“保持阶级本色”。大会通过的《经济斗争的决议案》提出:本为经济改良举行的罢工,倘若帝国主义与反动政府武力干涉或镇压,即会转为政治斗争。这些决议案反复强调的一个重点,就是中国工人运动应分两步走,当前目标是“推翻帝国主义,打倒封建军阀,实现民族解放”和“政权完全操入劳动者手中”,最终目标是改善劳动条件,减少工时,提高工资,争取人身自由及言论与结社权等。
二次劳大号召维护和扩大工人联合及与农民和士兵的联合。大会通过的《关于工农联合决议案》指出:“中国工人阶级要想得到解放,更非联合农民共同奋斗不可”。要求工人与工会应帮助农民组建农会,举办合作社,以切实的行动援助农民正在开展的经济与政治斗争。二次劳大还作出了《工农兵大联合的决议案》,开启了工人与士兵大联合、工人运动与武装斗争相结合的先河。
二次劳大是中国工会和工运史上的一次里程碑式的大会。此后,中华全国总工会成为动员和团结全国工人开展斗争的旗帜。
1926年5月,三次劳大在广州召开
召开时间:1926年5月1日至12日
召开地点:广州
与会代表人数:502人
代表全国工人数:699个工人团体,124.1万多名会员。
选举产生的领导机构:中华全国总工会执委会,执行委员35人,候补执委17人。
选举产生的领导人:中华全国总工会委员长苏兆征,副委员长项英,秘书长刘少奇。
重要成果:发表了《为促进北伐向国民政府请愿书》。
第三次全国劳动大会(简称“三次劳大”)是在两次革命高潮之间,国内形势急剧变幻之时召开的一次重要大会。大会取得的丰硕成果和制定的正确方针,对促进当时工人运动的复兴和迎接北伐战争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26年5月1日至12日,三次劳大在广州举行。邓中夏致开幕词,刘少奇作《一年来中国职工运动的发展》的报告,李立三致闭幕词。大会通过了《中国职工运动总策略》《组织问题与其运用之方法》《经济斗争最近目标与其步骤》《罢工战术》《劳动法大纲》等决议案,以及《为促进北伐向国民政府请愿书》等文件。
三次劳大的主要成果是总结了全国总工会成立以来,全国工运发展的成绩和基本经验,确定了巩固发展各地工会组织、准备迎接北伐战争的各项方针和政策,誓师援助北伐革命。
三次劳大发出《为促进北伐向国民政府请愿书》,申明“出师北伐、打倒一切军阀,肃清一切反革命派”“拯救人民于水火,解我领袖于囚狱”“为工人复仇,为民众伐罪”,应是国民政府当前最紧迫的任务,表示大会所统率的全国一切工会组织与团体一定热烈响应,积极支援。此请愿书在大会上得以通过,并及时发布全国,增强了广东革命政府北伐的信心。
三次劳大阐明了工人阶级在国民革命中的领导地位,刘少奇在《关于一年来中国职工运动的发展》报告中提出:在中国,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是工人阶级及全体人民的死敌,是革命所要打倒的主要对象。他认为,在全国各阶级中,大资产阶级是反动与妥协的;民族资产阶级既革命又动摇;小资产阶级虽积极参加革命,但又表示出其游移性。唯有工人阶级“处处都站在领导地位”,工人“反对帝国主义的运动最能坚决”。他在报告中得出结论:“工人阶级在国民革命运动之领导地位是确凿不移的。”
三次劳大全面制定了指导工运斗争的方针与策略,以应对即将开始的北伐战争。大会结束后,大批工运干部返回各自地区,积极贯彻大会精神,在工人群众中开展工作,迎接和支援北伐战争。
1927年6月,四次劳大在汉口召开
召开时间:1927年6月19日至28日
召开地点:武汉汉口
与会代表人数:400余人
代表全国工人数:有组织的工人290万人
选举产生的领导机构:中华全国总工会执委会,正式执委35人,候补执委20人。
选举产生的领导人:中华全国总工会委员长苏兆征,秘书长林育南,组织部长李立三,宣传部长邓中夏。
1927年6月,在以蒋介石为代表的新军阀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不久,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了第四次全国劳动大会(简称“四次劳大”),这是在工人运动惨遭镇压和正在转向低潮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本来的意图是挽救中国革命,但大会制定的一些正确方针策略没有得到贯彻,未起到应起的作用。
四次劳大在汉口召开,大会由李立三致开幕词,刘少奇作全国总工会会务报告。中共中央向大会发了贺信。信中明确这次大会的任务是:工人阶级要领导农民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向共同的敌人作战。大会通过了《政治报告决议案》《国民革命的前途和工会的任务》等13个决议案。赤色职工国际代表及苏、英、法、美、日等国家和地区的代表与会。
四次劳大提出了正确主张。大会声讨了蒋介石等国民党反动派背叛革命、屠杀工农的罪行,进一步阐明建立工农小资产阶级的联盟、援助农民实行土地革命及加强工人武装的重要性。会议通过的决议案和宣言着重强调:蒋介石叛变革命以后,工人运动的主要任务是“联合农民、小资产阶级和一切革命人士,向反革命的中心英勇进攻”;在各种反革命势力联合进攻工人阶级的情况下,必须巩固和发展工人组织,加紧组织工人纠察队和秘密工人武装;农民是工人阶级最可靠的同盟军,工人阶级必须“援助农民实现土地革命,打倒土豪劣绅建立农村的民主政权,以扩大革命的基础”。
由于共产国际指导错误,以及陈独秀为代表的中共中央犯了右倾错误,四次劳大制定的正确决定没有得到执行,致使蒋汪合流后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归于失败。
1929年11月,五次劳大在上海召开
召开时间:1929年11月7日至11日
召开地点:上海
与会代表人数:29人
代表全国工人数:39800多名赤色工会会员
选举产生的领导机构:中华全国总工会执委会,正式执委27人,候补执委18人。
选举产生的领导人:中华全国总工会委员长项英,党团书记罗登贤,秘书长林育南,宣传部长罗章龙。
重要事件:五次劳大后的1933年初,全国总工会领导机关从上海迁往苏区,全国总工会与全总中央苏区执行局合并,改称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全国总工会实际上停止了活动。
大革命失败后,由于对形势仍有错误估计,加之急于求反击,以及受共产国际和苏联影响,中国共产党内曾出现了三次“左”倾错误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使处于低潮的工人运动再受损失。第五次全国劳动大会(简称“五次劳大”)就是在这种“左”倾错误到来之初,并在其影响下召开的一次大会。
1929年11月,五次劳大在上海秘密召开。中共中央向大会发了祝词,项英代表全国总工会作了报告。大会通过了《中华全国工人斗争纲领》《工会组织问题决议案》《工农联合决议案》等12个决议案及《告红军将士书》《致赤色职工国际及世界各国工人书》等13项电文。大会在形势的估计和关于工人运动任务、策略等决策上采取冒险主义方针。会议错误地认为反动统治阶级已经走向“日暮途穷”的境地,规定工人运动的基本任务是动员工人群众准备武装暴动。五次劳大实际取消了中共六大以来工人运动的正确方针和做法,“左”倾错误再次成为主导。
五次劳大以后,受共产国际和苏共影响,中国共产党内“左”倾错误继续发展,其结果是使赤色工会组织被破坏,工会干部被捕杀,赤色工会会员人数急剧下降,党和工会有限的力量几乎全部损失。到1933年初,中共中央和全国总工会领导机关从上海迁往苏区。全国总工会与全总中央苏区执行局合并,改称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全国总工会实际上停止了活动。
1948年8月,六次劳大在哈尔滨召开
召开时间:1948年8月1日至22日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兆麟影院
与会代表人数:518人
代表全国工人数:有组织的工人283万余名
选举产生的领导机构:中华全国总工会执委会,由73人组成;留出6名执委、2名候补执委,以便吸收新解放区的代表参加。
选举产生的领导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陈云,副主席李立三、朱学范、刘宁一。
1949年5月,全总常委会扩大会议推选刘少奇为名誉主席。
重大成果:恢复和重建中华全国总工会,提出 “公私兼顾 、劳资两利”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方针。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中国革命开始向土地革命战争转变。在其后的21年中,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工人运动历经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各个历史阶段,制定正确方针策略,紧密配合革命战争,为中国革命的胜利作出重大贡献。1948年在人民解放战争战略决战阶段召开的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简称“六次劳大”),就是一次夺取全国革命胜利和建设新中国的一次奠基大会。
1948年8月,六次劳大在哈尔滨隆重举行。出席大会的有解放区职工联合会的代表、中国劳动协会的代表、各解放区职工会的代表、国统区城市的工人代表,以及各大产业部门的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发来祝词。大会由李立三致开幕词。大会听取了陈云《关于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报告》、李立三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草案)》的报告、朱学范《关于国民党统治区职工运动的报告》、刘宁一《关于国际职工运动的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和新的《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朱学范代表中国劳动协会声明该会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总工会。
六次劳大通过的报告和章程、制定的方针和策略,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典范,尤其在苏区、根据地和解放区首创的劳动竞赛与劳模运动,是党领导的工人运动的重大创新。
六次劳大根据当时形势,强调工人阶级首先要团结自己,联合其他劳动人民和一切爱国分子,为彻底推翻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在中国的统治,建立新中国而奋斗。大会提出和确定的“公私兼顾 、劳资两利”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方针,是六次劳大最主要的历史功绩。
六次劳大决定恢复中华全国总工会,并确定了它的宗旨是为团结全国职工,保护职工利益,争取中国工人阶级的解放,联合全国一切被压迫人民争取中国人民的解放,联合全世界工人为保卫世界和平与民主而奋斗。
六次劳大的召开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恢复与重建,对动员全国工人阶级积极行动起来,支援人民解放战争,打倒国民党反动派,迎接新中国的诞生,具有重要意义。也正因为六次劳大为解放区以及将要创建的新中国确立了新民主主义的工运方针,从而成为新中国工人运动的新起点。
参考资料:
王永玺主编、中国工人出版社2013年出版《从一次劳大到工会十五大》
常凯主编、劳动人事出版社1990年出版《中国工运史辞典》
(原载于《工会信息》第14期 作者: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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