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评选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44号)要求,经西藏自治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现就西藏自治区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共1家)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江孜县总工会
二、全国工会系统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共2名)
李川 西藏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小扎西 西藏自治区总工会阿里地区办事处综合业务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公示期为2023年8月7日至1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推荐对象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总工会反映。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不接受匿名或者其他方式反映的意见。
联系地址:拉萨市江苏路18号自治区总工会组织部
联系电话:08916591198
传真:08916366921
邮箱:xizangghzzb@163.com
西藏自治区总工会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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