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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注意申请基层就业补贴时间

2023年8月11日前已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

来源:广州日报
2023-09-13 11:01

原标题:注意申请基层就业补贴时间(主题)

2023年8月11日前已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副题)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颖思

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广州市人社局官网获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61号)的相关规定,广州市基层就业补贴从2023年8月11日起停止实施。2023年8月11日前已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仍可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

人社部门指出,2023年8月11日前已符合条件的人员,劳动合同开始日期需在2023年8月11日前(含2023年8月11日),社保缴费计算至8月(含补缴月数)。例如:小A同学2022年7月毕业,2023年3月13日到一家中小微企业就业并签订了1年劳动合同,在2023年8月时已按规定缴纳了6个月社保,此时小A同学可以在2023年8月至2024年8月12日期间内提出补贴申请。

基层就业补贴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本项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到家政企业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值得注意的是,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但符合补贴申请条件时已经超过毕业2年,还可以申请上述基层就业补贴,但须在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比如,A同学毕业了1年10个月后就业了,且缴纳了6个月的社保,此时A同学虽已超过毕业2年的期限,但按规定,符合条件的仍可提出申请。

具体申请补贴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2.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毕业前的时段不计为申领补贴时段);

3.劳动者已在同一单位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4.高校毕业生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参保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同时符合基层就业条件;

5.补贴申请应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

6.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7.毕业2年内:指毕业学年(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12个月)以及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起算2年的特定时间段。

如何在网上申请办理基层就业补贴?

1.申请人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并以个人身份登录,搜索框搜索“基层就业补贴”,点击“基层就业补贴申领”,在弹框中选择单位所属市、区(街),点击弹框中右下角“在线办理”,页面跳转至“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系统登录页面”。

2.申请人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系统登录,进入业务办理页面。点击菜单劳动就业-就业补助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申请,选择基层就业补贴界面填报申请信息并提交。

责任编辑:于小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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