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靖
近日,中工网采访了中国工会十八大代表、湖南长沙芙蓉区总工会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谭钦之。报道中提到,自2009年入职芙蓉区总工会以来,她已指导企业单独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达1500多份,涉及职工8万余人。上门800余次,为160多家百人以上企业办理工会业务,连续10年芙蓉区百人以上企业动态建会率达95%……
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工作并不容易做。报道中提到的800余次的“上门服务”就是谭钦之做好这项工作的诀窍所在。
可能会有人想,现在通讯这么发达,上门服务还有必要吗?
还真有必要!
积极主动上门服务,是工会有效开展工作的重要方式之一。工会工作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很多时候都需要到一线实际调研,跟职工群众、企业单位管理人员了解真实情况,掌握全面准确的信息。
同时,上门服务也体现着工会工作者的工作态度。主动走进职工,亲近职工,面对面交心,手把手指导,更能让职工群众感受到工会“娘家人”的温度。对职工如此,对企业也是如此,让企业看得见工会的真诚态度,沟通协商才能放下包袱,工作推进才能顺利。
采访中谭钦之谈到自己的工作成效十分感慨,十几年来,自己指导工资集体协商从“企业抗拒、职工不信任”,到现在“企业更主动、员工更积极”,这些都离不开“上门服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工会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实施集体协商攻坚计划,“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计划,集体协商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作用日益增强,成为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有效机制。截至2021年末,全国报送人社部门备案的集体合同文本132万份,覆盖职工1.2亿人。能取得这些成绩,离不开无数像谭钦之这样的基层工会工作者的努力。“上门服务”看似是个“笨办法”,其实是干工会工作要“用心用情用力”的具体体现。大巧,往往若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