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职工创新工作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出台(主题)
健全完善职工创新组织协同、能力形成、服务保障体系(副题)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邹倜然)浙江省总工会日前制定出台的《浙江省职工创新工作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提出,到2026年基本建成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符合职工创新发展规律的、具有浙江特色的职工创新工作体系。
《方案》明确提出,健全完善职工创新组织协同体系。将创新工作体系建设纳入“产改”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工会的牵头抓总作用,协同有关部门常态化开展职工创新工作。突出企业主导、职工主体,加快建立企业为主导、市场为导向、职工为主体的职工创新机制。加大工会与教育、科技、发改、经信、人社部门以及社会资源的协同合作,建立人才、经费、成果、设施设备的共建共享机制,加快全省统一的职工创新应用场景建设。
健全完善职工创新能力形成体系。深入实施以“五小”活动为重点的群众性创新活动强基工程,推动将群众性创新活动纳入地方创新体系和企业研发体系;自2024年开始,省总将联合科技、经信、人社等部门每两年举办一届省职工创新交流大会,认定一批省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完善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体系建设,健全“省级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长三角地区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培育机制,建立完善创新工作室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完善劳模工匠培训培养体系建设,构建“浙江工匠-长三角大工匠-大国工匠”培育机制,并与劳模先进评选表彰实现有机衔接。
健全完善职工创新服务保障体系。推进职工创新人才管理工作,探索建立以创新成果为核心的职工创新人才库,建立挖掘、培育、提升、使用、宣传等全链条职工创新人才培育机制;探索建立创新项目评审专家库、技术技能提升名师库,推动职工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加大职工创新经费投入力度,健全完善激励保障制度,引导企业建立与岗位薪酬相适应的创新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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