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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在“礼”不在“利”,姓“彩”不姓“财”

来源:山东商报
2024-02-05 11:04

原标题:彩礼在“礼”不在“利”,姓“彩”不姓“财”

彩礼本是为了彰显婚约双方的礼节和情义,如今却成为两家人关于利益的博弈。这不仅背离了彩礼的初衷,也给婚姻稳定埋下隐患,带坏社会风气。

据央视网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份文件剑指“天价彩礼”问题,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彩礼来源于我国古代婚姻习俗中的“六礼”,历史悠久,是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但近年来,彩礼数额持续走高,动辄十几万乃至上百万元。很多家庭因为“天价彩礼”,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有的年轻人因为高价彩礼被迫分手;有的女方因为彩礼而委曲求全,更有不少家庭因为彩礼问题爆发矛盾。

彩礼本是为了彰显婚约双方的礼节和情义,如今却成为两家人关于利益的博弈。这不仅背离了彩礼的初衷,也给婚姻稳定埋下隐患,带坏社会风气。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20年全国一审基层法院共受理因彩礼返还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5991件,2021年5554件,多地甚至出现因彩礼返还问题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

如今,最高法院新出台的《规定》针对借彩礼索取财物、离婚了彩礼还不还、多少金额算“高额”等具体问题作出具体解释,统一裁判尺度有利于各地明确标准。《规定》特别强调,“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从法律上捍卫了婚姻双方的合法权利,有助于减少“天价彩礼”现象。

《规定》还明确了彩礼和其他财物的区别,即两种情形下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这有利于法院审理彩礼纠纷案时准确认定,也能引导民间避免混淆彩礼与财物。

关于“天价彩礼”界定标准,此前各地村规民约有不同规定。而《规定》明确,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另外,法律文件与各地政策相结合,也将有助于化解“天价彩礼”难题。目前国内已有多个移风易俗实验区,根据民政部2020年印发的《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共确定地方实验单位1365家,专门整顿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婚礼等现象,大力倡导低彩礼、零彩礼。

可以预见,随着《规定》的施行,各地法院审理彩礼纠纷案将更有“准星”,社会看待彩礼问题也有一种权威引导。当然,治理“天价彩礼”,司法机关的作用主要在事后,预防“天价彩礼”关键还在社会观念的革新。必须承认这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我们欣喜地看到,整体向好的改变已然出现。比如前段时间“三无婚礼”在社交媒体引起广泛讨论,相关话题#越来越多年轻人选择三无婚礼#登上热搜。恰恰说明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正在告别繁杂冗余的俗套,对“天价彩礼”说“不”,让婚礼回归爱的本质。

破除“天价彩礼”,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毕竟,彩礼不是筹码,婚礼也非交易。(赵亮)

责任编辑:张苇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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