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挥示范企业带动作用(引题)
广西认定首批36家“产改”示范企业(主题)
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庞慧敏 通讯员曾寿梅)日前,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获悉,经自治区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审定及社会公示,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被认定为广西首批“产改”示范企业。这36家企业均是区市级以上“产改”试点企业,有国企、非公、合资、港澳台企业,涵盖供电业务、车辆生产、机械制造、有色金属等行业领域。
在推进“产改”过程中,这些企业将“产改”作为企业“一把手”工程,与企业其他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制定企业“产改”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分工,做到“工作有方案、任务有清单、活动有组织、实施有进度”,有序有力推进“产改”;围绕加强产业工人思想引领、素质提升、队伍壮大、地位提高、权益维护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实施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形成一批可学可鉴的典型经验。
据了解,广西将充分发挥首批“产改”示范企业的带动作用,紧紧围绕推动“产改”重点任务,坚持以产业工人为本、注重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坚持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增强改革实效,进一步提升产业工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注重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引导企业加强分类指导,精心组织推进“产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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