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作用,鸡西市总工会推行“三书”制度,并印发《鸡西市总工会关于建立<工会维权调解书><工会维权意见书><工会维权建议书>制度的通知》。工会组织在发现或受理职工权益诉求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解并出具《工会维权调解书》;调解不成时,向企业发出《工会维权意见书》,提出协调处理意见,要求企业限期整改;企业拒不改正的,按程序由工会向有关执法部门发出《工会维权建议书》,提请相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并限期反馈结果。《工会维权调解书》、《工会维权意见书》、《工会维权建议书》由市总工会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统一程序、统一管理。
“三书”制度的建立拓宽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的服务载体,提升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规范性与实效性,推动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制度化与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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