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起,清远市总工会在4个县(市、区)各选择1家新业态企业开展工会代表制试点工作。试点期间,清远市总工会指导4家企业确定60位工会代表,同时按照制定一份制度文件、召开一次职代会、举办一期职工代表培训、开辟一个厂务公开栏的“四个一”标准,规范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建设工作。
工会代表具有工会积极分子性质,从新业态工会会员中选出,符合“个人申请、职工认可、工会确认”的履职程序,实行动态退出机制。试点单位做到“代表上墙”,方便劳动者联系沟通。工会代表积极履职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做好“六大员”即组织员、宣讲员、信息员、教练员、服务员、议政员。
在新业态领域推行工会代表制,畅通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诉求表达渠道,延伸了工会组织触角,缓解了工会工作点多面广与工会干部偏少的矛盾,把分散流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更好地团结在工会组织周围。此外,工会代表制还创新新业态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增强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清远市总工会计划,2024年各县(市、区)原则上选择至少1家企业开展工会代表制工作试点;2025年在全市推广工会代表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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