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吉安遂川县总工会出台制度,对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履职业绩考核奖励范围、对象、基本条件、考核内容等进行了明确。
遂川县总工会根据兼职工会主席的服务职工人数和业绩考核结果,确定补贴标准,补贴包括工资补贴和业绩奖励两部分。按照企业在职职工人数,确定发放80元~200元/月不等的工资补贴。根据兼职工会主席年度工会工作目标任务考核情况,发放业绩奖励。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非公企业工会会员规模、工会主席履职业绩、工会特色工作、综合评价等指标。对考核优秀、良好者分别给予每人每年800元、600元业绩奖励,合格的只发放工资补贴。考核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考核补贴和业绩奖励在次年初由县总工会向兼职工会主席一次性发放。考核结果作为发放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工资补贴、业绩奖励、评先推优、安排异地培训、“职工疗休养”或免费体检的重要依据。
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履职业绩考核奖励制度,有效地调动了非公企业工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江西华发木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谢雪,实施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履职业绩考核奖励制度后,工作热情更高,工会工作成效更明显,得到了企业主和广大职工的一致认可,被评为吉安市劳动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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