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评论员 李靖
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总工会发出《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对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和执行中出现的一些不足之处进行纠正,特别强调不能用其他会议形式代替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要严格会议召开时间、规范会议程序、加大督导落实力度。(据《工人日报》5月9日报道)
联席会议制度是各级政府与同级工会按照一定程序组织召开、相互通报相关重要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涉及职工群众和工会工作重要问题的专门会议。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均已建立省级和地市级联席会议制度。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推行30多年来,推动解决了一大批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这项制度日益成为工会从源头上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的重要举措,成为政府与工会协商解决涉劳动领域重要问题的有效工作机制。
30多年来,联席会议制度从无到有,从解决具体问题上升到解决普遍问题,成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众多机制中的重要一环,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过,也有的地方在该项制度的落实中,存在有待完善和改进之处。比如,联席会议制度形式化、议题设置针对性不强,用其他会议形式代替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联席会议制度的功能,秦皇岛市总工会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指导意见,这对于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发挥有一定参考价值。
推动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需要工会和政府的共同努力。
各地工会要加强与政府的协调和沟通,共同完善会议召开制度、议题调研制度、沟通协调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和情况反馈制度等,减少在落实执行环节的随意性,推动联席会议制度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地方政府也应重视联席会议制度的功能,防止将其简单化、务虚化。
议题质量是决定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发挥的关键因素,各地政府和工会要紧紧围绕本地工作大局,把职工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作为重点调研课题、重大议事课题,从议题设置、会议质量、决议执行、结果考评等方面强化联系会议制度的功能,避免“为了开会而开会”的情况发生。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完善协商协调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是各级工会落实全总“559”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要结合本地实际,检视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深入探索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创新发展的思路,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牵头协调、工会组织运作、各相关行政部门积极参与、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工作格局,为更好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进一步夯基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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