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肖某与某科技公司订立劳动合同,被派遣至某快递公司担任配送员,月工资为基本工资加提成。2019年11月,肖某向某科技公司提出离职,“员工离职原因”一栏显示:“公司未上社会保险,工作压力大、没给加班费。”“员工确认”一栏显示:“现单位已将我的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结清,我与单位无其他任何争议。本人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向某科技公司及用工单位主张权利。”员工签名处有肖某本人签名。那么,劳动者已确认加班费结清了,还能索要加班费吗?
亿万职工的网上家园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4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