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人暖心事·有困难找工会】
原标题:深圳一名工伤职工联系上工会工伤探视员——(引题)
被“冒名住院”?工会帮助“正名”(主题)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刘友婷
“在我最无助时,是工会帮了我。康复后,我主动申请成为一名工伤预防宣传员,帮助有需要的职工。”5月12日,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工伤探视员刘丽霞对工伤职工蔡女士电话回访时得知,蔡女士基本康复后已再就业,在一家工厂当操作工。
46岁的蔡女士是深圳坪山区某五金制品厂的一名普工。去年,她上班时左手不慎被油压机砸伤。受伤后,公司车间主管送蔡女士到坪山医院就诊,门诊要求转院做手术。公司老板不同意,建议保守治疗。
“我认为应该听医生建议,手术治疗。”在蔡女士的坚持下,公司将其转至龙岗区骨科医院,诊断为“左示指近节指骨粉碎性闭合骨折;第二掌指关节脱位”。
入院当天,刘丽霞走访病房时,发现蔡女士入院记录名字有误,既没有注明在工作中受伤,也无劳动关系证明,暂时无法申请工伤慰问金。她当即留下工会工伤探视服务热线联系方式,并叮嘱该职工有任何需要可随时联系。
“这属于骗保违法行为吗?我犯法了吗?该怎么办?”两天后,蔡女士拨通工伤探视服务热线求助时,坦言因没有缴纳社保,公司老板娘擅用他人身份证帮其办理入院,并隐瞒工伤事实,告知医生是“不慎重物砸伤”。“老板娘想用别人的医保来支付我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蔡女士说。
热线电话另一头,龙岗区总工会工伤探视项目负责人陈汝青了解情况后,耐心安抚蔡女士情绪,并告知她受工伤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帮她缴纳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医疗费用、护工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以及后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一次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冒用他人身份证使用社保是违法的,甚至会导致后续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陈汝青鼓励蔡女士向医生提出修改名字的申请。
得知“被冒名住院”的利害关系后,蔡女士当即找医生修改名字。期间,陈汝青、刘丽霞帮忙联系医院工会主席、医务社工,全程“双对一”指引她如何到医务科申请、填写审批单等。最终,该职工终于成功改名,“找回”了自己名字。
“正名”后,蔡女士就可以申请工会工伤探视慰问金。带上各种工伤知识宣传手册,刘丽霞再次到医院探视蔡女士,耐心讲解什么是工伤、受了工伤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工伤有哪些权益待遇等方面的知识。
刘丽霞告诉记者,作为职工“娘家人”,他们要做的就是让服务对象了解工伤相关政策、法律知识,提升应对工伤事故的信心,从“不懂不敢”维权,转变为“我可以”。
“在遇到工会工伤探视员之前,我不知道找谁倾诉,急得落泪,晚上也无法入睡。”蔡女士直言,在外务工,亲友也不在身边,一堆事情搞不明白。
直至去年出院前,工伤探视员每周定期到医院看望蔡女士,给予情绪疏导、鼓励。出院当天,该职工再次电话咨询陈汝青,询问应该申请工伤认定还是听公司建议私下调解。出院两周后,蔡女士带着《工伤认定申请表》来到龙岗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大厅求助,希望帮忙填写申请表。
“我手指属于骨折,申请工伤认定,担心最后得不到认定。”两周后,蔡女士再次电话联系陈汝青,道出心中疑虑。对此,陈汝青建议其与公司协商时,要考虑后续手术费用、停工留薪工资等。后来,经双方协商,公司赔付蔡女士2万余元。
在此期间,蔡女士也成为一名工会工伤预防宣传员。在工会开展的线下工伤宣传员招募暨茶话会活动中,主动分享了受工伤后从迷茫、无助,到了解工伤政策重拾信心的经历。
为回应职工所需,自2015年起,深圳市总工会积极探索建立工伤探视工作体系。“逢伤必探”是工会与工伤职工的“约定”,“探后必访、热心主动”则是“娘家人”的承诺。
目前,深圳建设了一支26人的专职工伤探视员队伍。近5年,探视工伤职工3.2万人,慰问职工1.8万人,发放慰问金901.3万元。
亿万职工的网上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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