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劳动争议调裁诉协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工伤赔偿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中心成员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协商达成一致。
2023年10月10日,杨某在海沧区一项目工地从事焊接工作时受伤,导致右足第2~4趾骨开放性骨折和趾骨离断伤。杨某认为此次受伤应被认定为工伤,要求所在公司进行工伤赔偿。杨某与所在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后,遂提起仲裁请求,同时申请先由中心进行调解。
通过杨某提供的出勤表、代付工资委托书、工资表、银行回单、工资流水、项目分包合同等材料,中心调解员初步判断杨某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正常情况,此类案件需要先做工伤鉴定,但经了解,该公司在厦门的项目即将结束撤离,杨某希望尽快拿到赔偿款,通常走完鉴定流程需要两三个月,若不尽快处理,会给双方都增加成本。”调解员说道。
为充分发挥调解灵活高效的特性,同时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调解员经过与杨某、杨某代理律师及其所在公司的多轮协商,根据杨某提供的住院病案首页、手术记录单、出院记录等证据材料,根据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的相关条款,双方达成按工伤十级来计算赔偿金额的意向。
在杨某治疗期间,所在公司垫付了两万余元医疗费,杨某也表示理解公司经营的难处。最终双方达成协商,公司再向杨某支付工伤赔偿款共计9.5万元,分两笔给付,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调解协议签订当日,杨某收到了第一笔赔偿款3.5万元,剩余6万元赔偿款将于2024年7月15日前付清。
据悉,近年来,厦门市总工会在工业园区大力推动设立“园区枫桥”机制建设,积极打造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还在全市范围推广市总工会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工作站的运行机制,通过配备工作人员或者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为职工维权按下“快进键”,上半年共成功调解431件劳动纠纷。
今年5月,海沧区总工会联合区人社局(海沧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民法院积极谋划成立中心,创新“工会+人社+法院”劳动争议调裁诉对接工作新模式。自中心成立以来,接待群众咨询100余次,受理调解案件41件,成功调解6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68692元。(林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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