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市总工会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群体特点和实际需求,探索新业态企业“2+3+N”民主协商制度,并在道路运输行业试点。“2”指以行业工会、行业协会为代表的劳动关系双方,是协商的发起者和组织者;“3”指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对协商进行协调、指导、监督;“N”指协商议题涉及的多个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
民主协商会议前,市总工会指导工会和行业协会,组织各平台企业行政方与职工代表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急难愁盼问题开展了数十次集体协商,推动解决平台企业与司机之间有关接单、关爱、帮扶等问题。
对于一些行业内部无法协商解决的议题,根据实际情况,市总工会牵头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制定了《镇江市新业态企业“2+3+N”联合民主协商制度》,指导出台了《镇江市道路运输行业工会联合会民主建设实施办法》。
协商前,市总工会牵头行业工会、行业协会到相关部门进行走访协商,达成初步共识。2023年12月,在“镇江市道路运输行业‘2+3+N’民主协商会”上,职工代表与8家政府部门及市场主体,围绕车载设备安装与维护费用、充电优惠等6个事项进行协商,达成共识。例如,网约车车载设备初装费从2450元降到了1450元,营运车辆88折优惠充电,并在后续召开的行业职代会上,签订了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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