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总工会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大力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源头预防,全面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推动劳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彰显了新时代工会在促进职工队伍和社会大局稳定中的担当作为。
一是妥善运用“两书”化解隐患。坚持用好“两书”监督利器,对从信访案件、12351和12345热线接办案件、大数据预警信息、网上舆情等渠道发现的违法线索实施精准监督。针对基层工会干部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便监督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行“上代下”监督模式。二是加强与人社部门协同配合。2019年,与市人社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劳动者维权双向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双方在市职工法律服务中心联合设立劳动维权联动服务站,工会法律服务人员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现场办公,让职工“少跑路”“不跑腿”。目前,市、区两级工会全部与同级人社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受理职工调解案件1282件,发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80件。三是创新开展劳动用工指导服务。重点围绕中小微企业免费开展劳动用工指导服务,为企业开展法律法规风险排查、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开展法治讲座、为企业制定防范和避免法律风险的“处方”,将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前置,搭建起“助企解困、惠工解忧”的新桥梁。2023年以来,全市各级工会共为2533家企业提供指导,制定“法律处方”347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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