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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社评丨将“一函两书”制度打造成维护职工权益的有力抓手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2024-07-17 07:55

【工人日报社评】

原标题:将“一函两书”制度打造成维护职工权益的有力抓手

工人日报-中工网评论员 郭振纲

各级工会通过发布提示函,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在纠正一些用人单位及行业存在的劳动用工违法行为、消除相关风险隐患、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已经取得积极成效。

据7月12日《工人日报》报道,近日,广州工会针对网络电商直播行业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法律制度执行情况,向集聚5000多家电商、从业人员3万多名的“淘宝村”——大源村,发出网络电商直播行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以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的规范性引导,鼓励支持网络直播行业依法合规经营,促进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

广州工会向网络直播行业发出提示函,是各级工会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新拓展。事实上,各级工会通过发布提示函,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在纠正一些用人单位及行业存在的劳动用工违法行为、消除相关风险隐患、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已经取得积极成效。

比如,近期,各地省级总工会就加强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向属地用人单位发出提示函,提醒用人单位保障职工在高温期间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身体健康,强化了高温状态下劳动者的安全保护,收到较好效果。全国总工会联动最高法、最高检、人社部发布的劳动监督典型案例中,以“一函两书”为抓手,一些带有普遍性的劳动用工风险隐患得到了有效治理。一些基层工会向存在违法违规用工行为的属地用人单位发出定向提示函或者意见书,收到提示函、意见书的用人单位,都能积极配合工会,及时协商解决问题,没有再发生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说到网络直播,近年来,我国网络直播行业发展迅猛,网络主播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也日渐增多。通过发布提示函对用工行为进行监督和预警,有利于保护网络主播的合法权益,规范行业用工,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比如,不少网络主播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复杂,往往劳动关系、不完全劳动关系、民事关系混杂,不少用工单位以合作协议代替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法律属性被弱化;一些用工单位用“有效直播时长”代替工作时间的规定,使得一些网络主播不得不延长工作时间;有的用人单位规定,网络主播的工作任务与观看人数、互动人数、打赏金额等指标“捆绑”计算,一些主播常常因为完不成工作任务而得不到合理收入,等等。

上述新闻中,广州工会以提示函为载体,明确用工单位与网络主播的权利义务,提醒用工单位依法与网络主播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完善工作协议,厘清双方的权利义务边界,为依法用工奠定基础;阐明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警示用工单位不得超越法律界限自我设定工作时长、侵害劳动者的休息权;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网络主播缴纳社会保险,明确报酬规则,尽可能在源头化解用工单位和网络主播的相关劳动纠纷。如果用工单位对提示函置之不理,工会将运用“一函两书”制度,联动相关部门进行劳动法律监督,纠正用工单位的违法行为。

提示函既是确保依法用工的善意提醒,又是对违法用工行为的有力警示,是将劳动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的重要举措。2024年,全国总工会修订发布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经协商沟通解决不成的,由基层工会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可以就本区域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公开发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以此为依据,各级工会不断拓展提示函的运用场景。

期待各级工会结合本地实际,在更大范围和领域深化提示函的实践。相信随着提示函实践成效的不断展现、相关经验方法的不断累积,“一函两书”制度将成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利剑”、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力抓手。

责任编辑:张苇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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