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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新鲜事儿|暑假想打工,得留意这些“坑”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2024-07-30 18:55

原标题:暑假想打工,得留意这些“坑”

近日

上百名大学生在西安应聘暑期工被骗

引发关注

当地发布最新通报

责令涉事企业暂停经营

暑假期间找一份暑期工

补贴生活费减轻家庭负担

是不少在校生的选择

然而

一些劳务中介借此机会

以招工名义骗取费用

侵害打工学生权益

事件回顾

上百名大学生找暑期工被骗

近日,西安上百名大学生找暑期工被骗一事引发网友关注。据华商报报道,陕西西安大学生小杜看到网络上有招聘暑期工的消息,在陕西星启远帆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了名,在“面试”后交了体检费、保险费600多元,公司让他等着上岗,却再也没有了消息。据了解,目前维权群里有200多个人,大家都表示被骗了。

58元体检收298元

小张在网上看到上述公司可以介绍入职地铁安检、纸箱厂、快递分拣等暑假工职位后,前来公司面试。

“因为对方开出的条件比较合适,所以最终选择去纸箱厂。”小张表示,在确定好岗位后,该公司负责招聘的人员表示,上班之前要先去体检,体检费用是298元,体检完来公司签合同,第二天就可以安排正式上班。

小张没有多想,交了体检费用,拿到该公司开出的体检通知单。从小张提供的体检指引单来看,298元的体检项目仅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电图及DR胸部摄片等基础项目。记者查询发现,该体检中心,与上述项目基本一致的团购套餐只要58.6元。

同样被骗的小万,体检费和保险费一共交了698元。过了约定的入职时间,依然未能联系上对方后,小万来到该公司,却发现早已人去楼空,其大门上贴着“应(因)公司经营不善和岗位紧缺,导致暂停营业”的告示。

当地通报

责令涉事企业暂停经营

并退还预收费用

7月23日晚,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微博@西安经开发布了情况通报:

7月22日,媒体报道了“上百名大学生在西安找暑期工被骗,陕西星启远帆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收了体检费、保险费后杳无音信”的情况,经开区劳动维权部门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经初查,涉事企业存在未经许可擅自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违规预收费用等行为。目前经开区劳动维权部门已责令涉事企业暂停经营,并退还预收费用;待调查清楚后依法依规处理,如发现涉嫌犯罪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在此温馨提示各位求职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预收费用属于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属地劳动维权部门举报投诉。

观点

暑期工不可欺“生”

对此,红网评论:暑期打工的大学生,是劳动力市场的一员,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同等保障和维护。不能因为他们的打工带有社会实践和体验锻炼性质,就可以无视其合法权益。也不能因为他们社会经验相对不足,就可以趁机诱骗、围猎、盘剥他们。这样做有违公平正义,也有违法律法规,更有违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社会应善待大学生暑期工,为他们构建平等、友好的打工环境,依法尊重和维护每一位大学生暑期工的权益。企业与商家应善待大学生暑期工,不能欺“生”。

律师解读

黑中介乱象涉嫌违法

有律师表示,一些企业有季节性或临时性的用工需求,还有一些招聘单位急于用工但不愿意支付较高的费用,正规招聘渠道难以满足这些需求,有的企业便转投劳务黑中介。而较为弱势的求职者,如大学生、农民工等群体,对招聘信息风险判断意识较低,缺乏法律意识,容易被黑中介的虚假宣传所蒙蔽,且事后不进行维权。

劳务中介发布虚假招工信息、胡乱收费,违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给个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劳务中介虚构高薪招工的事实,胡乱收费、扣押证件、签假合同,使得大学生产生错误认知、向劳务中介提供财物、支付费用,数额较大的,还可能涉嫌触犯刑法中诈骗罪相关罪名。

暑期打工有那些坑?

不签合同

一些企业以暑期工是学生为由,不与其签订书面合同,这为日后维权埋下隐患。

即便无法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暑期工也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地点、支付报酬方式、劳务范围等。也可通过聊天记录或录音保存相关证据,以便维权。

网络兼职

骗子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兼职广告,以高额佣金等为诱饵让受害人完成刷单、点赞等任务。

网络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要轻信网络上“高佣金”“先垫付”等兼职刷单的信息。不要被高额报酬所迷惑,更不能抱侥幸心理相信骗子的退款承诺,以免遭遇连环骗局。

扣押证件

一些企业以暑期兼职时间太短为由,要求扣押暑期工的身份证、学生证,并承诺用工到期后归还,但并没有按照约定如期归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对于企业的无理要求,暑期工可以直接拒绝。

不给报酬

一些企业与求职者约定:未干满10天,没有工资。

这种明显不公平的条款不合法,即便双方通过签订协议书面进行了约定,也不具备效力。用人单位应向打工的学生支付工资报酬,如果对方不支付报酬,打工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劳动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刘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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