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总工会创新推进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2024年上半年调解涉及职工权益纠纷151件,涉及金额1189.94万元,办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79件,援助125人,挽回经济损失341.19万元。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在夯实多元解纷基础上做“加法”。全省建立338个职工权益纠纷调解室,6862个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工会干部、劳动争议仲裁员、人民调解员、律师等参与的调解员队伍,形成省、市、县、企业四级网络。
二是畅通维权渠道,在优化定纷止争流程上做“减法”。各职工权益纠纷调解室简便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及时接待、当场审查、快速指派、迅速处置。指定两个市总工会试点建设流动劳动争议调解室,让职工只进“一扇门”化解矛盾、减轻诉累。
三是整合资源优势,在提升调解工作质效上做“乘法”。多地工会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人社等单位联合建立“零门槛”劳动纠纷联调联处机制。注重发挥工会调解优势,全过程参与案件处置,实现劳动争议化解率和职工群众满意率倍增。
四是消除不稳定因素,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做“除法”。聚焦重点企业、职工群体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分析研判劳动关系状况,发出劳动关系风险绿蓝黄橙红五色预警,做好矛盾风险排查化解,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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