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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韩的烦“薪”事解决了!

来源:中工网
2024-08-20 13:42

“钱到账了,物业公司拖了两年的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还有后来的加班工资总算全部到位了!”老韩激动地握住检察官的手再三感谢。

老韩是一名“老漂族”,儿子在杭州安家后,他便从老家来杭随儿子一家共同生活。为了减轻儿子的经济负担,老韩在小区里找了份物业公司维修工的工作。没想到一次维修下水管的时候不幸从3米高的人字梯上跌下来,造成右腿骨折,前前后后接受了4次手术治疗,累计住院46天。

经过1年多的治疗和康复后,老韩回到原岗位继续工作。物业公司帮老韩申请了工伤认定,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老韩的伤残等级为工伤九级。老韩陆续收到了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但受伤停工期间,物业公司未按照原待遇发放工资,护理费也没有落实。更让老韩无奈的是,公司经常在下班时间给他派单下达维修任务。考虑到业主停水、停电确实影响生活,老韩每次都拖着打着钢板的腿踉跄地上门维修。

2023年9月,老韩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离职手续时,趁机为自己争取加班费和工伤没赔付到位的各项费用,可公司根本不予理会。老韩无奈,只好通过全域检察e站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检察官经分析研判,认为老韩的诉求符合上述规定,符合民事支持劳动仲裁的条件,于是依法受理了此案。

“您别着急,要去仲裁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让您儿子帮忙把手上有的劳动合同、住院记录、建议休假单、银行流水明细这些证据整理好。”检察官在安抚老韩情绪的同时,积极协助老韩收集固定证据。今年春节后,老韩即向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检察官也同步递交了支持劳动仲裁书。

随后,余杭区劳动仲裁委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年纪大的人受伤后恢复得比较慢,老韩复工时并没有完全康复,但都不曾在工作上要求有所照顾,更是没有推辞过一次加班。这样的情况下,公司还要拖着不给钱,实在是说不过去。”在检察官和仲裁调解员共同的释法说理下,最终老韩与物业公司就剩余应付停工留薪待遇、护理费以及加班费等达成调解协议。很快,老韩就收到了来自物业公司的2.7万元转账汇款。至此,全市首例检察院支持劳动仲裁案件圆满结案。

老韩的烦“薪”事妥善解决后,余杭区检察院以办理本案为契机,与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签订《关于建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支持仲裁等协作配合机制,共同携手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协作配合机制的建立,打破了以往仲裁部门与检察机关的信息壁垒,进一步强化了各方的良性互动和密切合作,共同构筑起维护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合力。”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负责人说。

编后

近年来,像老韩这样为满足支持子女、照顾孙辈或个人养老等需求,背井离乡来到新城市生活的随迁老人越来越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现有随迁老人近1800万,占全国2.47亿流动人口的7.2%。作为流动人口中的一个相对弱势群体,他们的社会融入问题不仅关系自身的健康与生活质量,也关系区域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

越来越多的“银发打工人”出现在劳动市场,“随迁老人”占比较高,但受限于年龄、体力、学历等因素,他们的工作类型大多具有辅助性、临时性等特征。因超龄劳动无法与雇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一旦遭遇工资拖欠等情况,维权极为困难。

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检察官主动走访人社局、总工会、司法所就劳动者维权问题进行沟通,贯彻最高检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通知》,对涉及老年劳动者等特定群体权益的,在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后依法履职启动法律监督程序,既审慎稳妥办好案件,也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浙江工人日报通讯员魏妍岚 彭济萍)

责任编辑: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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